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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房不认贷
提交时间
2023-10-24
留言内容
尊敬的领导,
2023年8月1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此项政策作为政策工具,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供城市自主选用。”通知发布后,全国各大城市陆续调整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
作为来焦发展的群体,在异地住房贷款尚未还清,但也希望在焦能购买住房,按照目前焦作市购房政策,只要名下有购房贷款的在购房时全部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不符合认房不认贷政策,目前省内郑州新乡开封周口等地都已经实施认房不认贷政策,此事本人也咨询了房管中心和人民银行,都说属于住建局管,请相关领导为了本市房地产发展,也为了我们想购房住房的群体,能尽快出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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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3-10-25
回复内容
网友你好:当前焦作市房地产市场监管职能在市住房保障中心,相关问题建议咨询住房保障中心,电话292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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