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城镇设施功能
1. 突出抓好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一是做好府城、苏蔺总投资6亿元、日供水总规模60万吨两个南水北调配套水厂的招商引资工作,力争与主河道工程同步进行;二是完善总投资约5.2亿元涉及南水北调338条迁建道路、桥梁引桥及市政管线建设方案,确保与南水北调城区段工程同步施工;三是组织协调好南水北调工程与供水、供气、供热单位临建复建工程的衔接。制定切实可行的穿越方案,缩小对市民生活影响,保证城市正常运转。
2. 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一是开工建设新丰一街、孟州路、东苑路、河南路、站南路、人民路延伸等新建路桥项目,实施建设路西段、太行路西段、民主路北段等城区主干道大修。开工建设老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和老城区6座危桥改造工程,确保城市安全。继续完善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实施城区河道整治工程,加强景观河道管理,改善人居环境。二是做好总投资3.86亿元的中水利用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与龙源电厂、万方电厂等用户结合,加快招商引资步伐,尽早促成项目开工。
3. 积极做好县(市)区及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市)区要结合自身实际,在适度扩大城区规模的同时,以城中村改造、工业企业搬迁、各类功能(集聚)区建设和城市街区综合开发改造为契机,谋划一批城市路桥、河道及配套设施建设改造项目,提高建设水平,完善城镇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加快县(市)小城镇、中心村道路、排水、供水、燃气、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设施服务功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二、大力发展公用事业,满足城市发展需要
4.燃气发展方面。中燃公司要投资1200万元继续改造老城区燃气管网,计划改造管网40千米,确保明年全部完成腐蚀老化管网改造工程,彻底解决安全供气问题。投资1000万元做好城区燃气管网建设发展工作,不断提高天然气管网覆盖率和普及率;高度重视燃气设施安全运行,强化技术防范、监控、抢险、抢修及维护力度,确保燃气设施安全使用;加大对用户使用燃气安全常识宣传,切实提高居民安全用气意识;继续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在为民服务、优质服务、树立社会形象上下功夫、求突破。
5. 供水发展方面。水务公司一要加快城市供水管网建设步伐,完成总投资2000万元的管网设施建设任务,铺设供水管网5千米,服务好工业集聚区供水项目,真正做到“城市发展到哪里,管网辐射到哪里”的目标;二要抓好水厂配套设施建设改造,不断提高供水能力,加大老城区锈腐管网和居民区一户一表改造力度,降低管网漏耗,完成抄表到户8000户;三要积极筹划实施与南水北调工程配套的供水管网对接改造工作,考虑南水北调水厂与现有水厂供水区域、用户的划分与衔接工作,实现双水源供水格局,提高供水保障能力;继续做好南水北调城区段8个安置小区供水配套管网建设,确保安置小区建成后达到入住条件;四要继续加强城市公共供水水质监测,实行对城市供水企业水质管理情况动态考核制度,保障城市公共供水水质综合合格率98%以上。
6.供热发展方面。一是投资1000万元继续加快集中供热管网建设,提高供热覆盖率,满足市民供热需求,争取早日开工,10月底完工,今年要新增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二是积极与发改部门结合抓好供热体制及收费制度改革,完善供热价格形成机制,培育和完善供热市场,保障低收入群体采暖需求;三是加大供热发展和政策宣传力度,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树立供热行业良好形象。
7. 县市公用事业发展方面。各县市要在供水、燃气项目建设上,加大管网建设改造力度和用户发展,全面提高公共供水、燃气普及率,特别是加快城区老化供水管网改造力度,下大力气降低管网漏损率。在供热发展方面,要超前筹划,推进县城集中供热项目建设,满足城镇居民用热需求。
三、规范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确保设施安全运营
8. 督促全市污水处理厂全部实现稳定规范运营。指导污水处理厂规范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现稳定规范运营。市、县级城市污水处理率均达到80%以上。
9. 按时完成全省污泥处理处置示范工程建设。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沁阳市污水处理厂被确定为2010年全省污泥处理处置示范工程单位,2010年9月底前要完成污泥处理处置示范工程建设,实现污泥减量化、稳定化和无害化处置。
10. 加快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作。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要于2010年6月30日前完成混凝沉淀等升级改造工程,污水处理达到国家一级A排放标准,污泥实现符合环保要求的安全处置;同时加快第二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建设进度,扩大城区污水收集范围,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营负荷率。
11. 督促县市继续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完善征收机制,落实征收责任,确保污水处理费征收率达到90%以上。
四、完善行业安全监督检查体系,确保行业安全稳定生产
12. 健全市政工程质量监督体系。严格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见证取样、质量监督、竣工备案等制度,规范建设行为;坚持建管并重,加大设施管理力度,提高管理水平;继续开展省级“市政工程金杯奖”、“优良工程”和“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促进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13. 强化公用行业安全监督检查体系。加强城市公共供水监督管理,健全安全饮用水应急保障体系,建立快速抢修和应急体系,保证公共供水安全。加大对燃气设施、燃气储气罐以及居民安全用气的安全监管力度,重点对占压燃气管道、违章操作、违章经营、使用过期钢瓶、用户私自开启或关闭燃气公共阀门、用户不正确用气行为、用户户内燃气设施不符合安全规范等现象进行查处,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完善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和市政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应急演练和抢险物资储备,提高应急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