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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公用事业夏季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28  阅读次数:2239

各县区住建局,各市直公用事业单位:
     今年以来,我市公用事业安全生产工作总体平稳,目前已进入夏季,高温酷暑,公用事业安全生产防控难度进一步加大,公用事业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更加严峻。现将《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火灾请示宣传教育月活动和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焦政办【2016】43号),《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消防工作重点任务及责任清单的通知》(焦政办【2016】42号)》等文件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抓好夏季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夏季是安全生产和消防事故的多发、易发季节,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更加敏感、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直公用事业单位要进一步认识夏季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从讲大局、讲政治、讲责任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做好公用事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从思想上、制度上、机制上和行动上落实各项工作,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部署安全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采取得力措施,加大安全投入,确保公用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二、迅速集中开展公用事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各单位要采取全面排查和重点治理、平时排查和定期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供水、燃气、集中供热、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的设施设备进行拉网式检查。
     三、全面深入推动公用事业夏季消防工作

各单位要针对夏季消防工作实际情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公用事业单位

1、制定切实可行方案,召开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动员部署会;

2、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实行标准化管理;

3、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建立相关隐患台账;

4、组织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培训,组织灭火疏散演练,按时报送各类信息;

5、组织开展公用事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二)城市燃气企业

1、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2、落实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完整好用。

3、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4、设置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按规定进行检测;

5、消防水源、灭火药剂充足,消防车道通畅;

6、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并组织演练;

7、按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

8、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三)城市供水单位

加快解决市政消火栓欠账问题,推动城市建成区、城中村改造时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市政消防水源,年内全市新建、补建市政消火栓300个。

 各单位6月30日前上报具体实施方案(消防工作要上报专项方案);每月20前报当月消防工作进展;9月20日前上报整体工作总结。上报地址:报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用事业监管科,联系人:王晨、陈辉年,联系电话:3557221,电子邮箱:jzjwsyk@126.com

   

附件:

1、《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火灾请示宣传教育月活动和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焦政办【2016】43号)

2、《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消防工作重点任务及责任清单的通知》(焦政办【2016】42号)

附件下载邮箱:gysyjgk@126.com 密码:gysyjgk1234

 

                                                        2016627

信息来源: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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