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建委,各有关单位:
公用行业是城市重要的基础服务行业,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为切实做好公用行业安全生产,近日市建委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市公用行业春季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包括,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管工作是否到位;各级企业的安全管理组织、安全保障系统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以及突发事件抢险应急预案演练,抢险应急组织、人员、设备、物资到位情况等。在此基础上,本次检查的重点是:
城市供水方面:检查水源地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污染源是否治理;对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水质检测监控是否到位,对液氯等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水质检测是否达标等等。
城市燃气方面:检查燃气储存、输配、调压设备、罐区、管网以及纯加气站的安全生产是否规范,对危旧管网的检测检修是否及时到位;液化气运输、储存、充装、供应是否符合国家安全管理规范和技术要求;对用户的安全宣传工作是否到位,比如居民燃气胶管是否定期更换等等。
公交客运方面:检查公交场站的安全保卫措施是否到位;禁止“三品”上车落实情况;驾驶员培训情况;公交车辆出场前、回场后安全检查是否落实,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进行路检路查等等。
污水垃圾处理方面:检查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是否进行定期维修养护;设施安全用电措施是否到位;对容易发生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事故的生产车间、管网、阀井、泵站以及污水污泥处理区域是否进行重点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等等。
集中供热方面:检查停暖季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等。
二、检查方式
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市直公用事业单位全面排查,重点监控,将本辖区、本单位春季安全生产落实情况3月28日前书面报市建委事业科,联系电话:3557221。
市建委近期将组织专项检查组对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系统内通报。
三、检查要求
(一)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公用事业单位要切实提高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制定计划,确保没有漏检项目和部位。
(二)对安全隐患要建立整改工作台帐,采取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重点部位包干到人,定期跟踪监测,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三)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隐患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检查、整改责任人和领导签字制度。对于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事故或留有隐患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
(四)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各级公用事业单位要以本次检查为契机,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制定完善并认真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度,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定期检查包括季度检查、节假日前检查等,不定期检查包括专项检查、随机检查抽查、重大活动突击检查等。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