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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通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15  阅读次数:16376

各县(市)区市政行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我国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目前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已进入施工高峰期和事故高发期,为切实做好市政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我市市政行业安全形势平稳,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豫建明电〔2016〕1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于2016年5月25日前将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子邮箱:jzjwszk@163.com)。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事故信息报告和调查处理机制,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事故信息。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要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置事故善后工作,并按规定程序、时间及时如实报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4小时值班电话:3557200、3557237。

特此通知。

 

附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豫建明电﹝2016﹞18号)

信息来源: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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