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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3  阅读次数:6458

各基层党组织:

根据全市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省市委对此项工作的要求,经市住建局机关党委研究,决定于2016年2月下旬至6月上旬,在市直机关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从严落实党员管理制度,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从源头治理党员组织关系“空挂”、“失联”等现象,解决“口袋党员”、“隐身党员”等问题,确保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的每一名党员都纳入有效管理之中,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做好思想动员和组织准备。

二、主要内容

以党支部为单位,采用“双查”(党支部自查、上级党组织核查)办法,理清各党支部党员基本情况,规范党员情况记载、统一党员名册。重点是摸清流动党员底数、现状,按照规定进行规范化管理;理顺“空挂”党员组织隶属关系;全面排查“失联”党员,并区别情况作出组织处理。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准备阶段(2月下旬)

1.制定方案。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排查工作实施方案。下属党支部较多的,可抽调专人组成工作组。各基层党支部要明确专人负责。

2.动员部署及培训。各基层党组织召开动员部署及工作培训会,对市委组织部印发的《全市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会议资料汇编》和《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参阅文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学习,熟练掌握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的任务要求、方法步骤和政策依据。

(二)集中排查阶段(3月上、中旬)

1.支部自查。各党支部要根据党员名册、入党材料、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支部组织生活记录等,按照“五核查”(参见焦组201612号文件)的要求,对党员基本信息、党员档案、缴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组织关系转接、党员现实表现情况进行摸底核查,按照统一格式逐人填写《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规范本支部党员名册,列出违规入党或假党员情况以及流动、“空挂”、“失联”等党员名单,上报上级党组织。

2.上级党组织核查。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上级党组织要对每个党支部上报的违规入党或假党员情况以及流动、“空挂”、“失联”等党员情况再次进行逐一核查。对每个党支部形成审核意见,提出落实流动党员管理措施、理顺“空挂”党员组织关系、寻找“失联”党员的途径办法和处理“失联”党员、违规入党党员和假党员的初步建议。各基层党组织要及时完成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情况报告,并于3月10日前将《党员名册》、《外出流动党员名册》、《外出流动党员情况汇总表》、《经排查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经排查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情况汇总表》等材料的电子版(带U盘报送)和纸质版(空白处党组织书记签字)报至市住建局机关党委。联系人:郭翠红;联系电话:3557283;地点:市建设大厦一楼东头北侧倒数第二房间。

3.市住建局机关党委审核汇总。机关党委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有关问题处理意见。审核、汇总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情况报告,形成综合排查情况报告,报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

(三)整改规范阶段(3月下旬)

1.规范党员组织关系。我委和基层党组织做好有关党员组织关系的理顺、落实工作。对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尚未收到回执的党员,及时与党员本人和接收单位党组织联系,落实其组织关系;对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地点比较固定的党员,转移其正式组织关系;对外出时间较短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并进行相关教育,确保其参加流入地党组织活动;对“空挂”党员及其他组织关系不顺的党员,按照组织关系管理文件规定和有利于党组织日常管理、有利于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要求,转移其正式组织关系;对出国(境)定居的党员,以及出国留学、劳务人员中的党员,未办理手续的,区别情况,按照规定补办手续。

2.稳妥处理“问题”党员。根据“失联”、违规入党、假党员等“问题”党员的具体情节,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稳妥开展“问题”党员处理工作。各基层党组织注重把好预审、审批关,确保程序规范、定性准确、审核严格、处置恰当、结果服众。

(四)总结巩固阶段(4月上旬)

1基层党组织自查。规范党员组织关系、处理“问题”党员等工作结束后,各基层党组织要对该项工作进行认真自查,并全面总结,并于3月25日前,形成整改规范综合报告,报市住建局机关党委。

2机关党委验收。在各基层党组织自查总结的基层上,市住建局机关党委对各单位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逐一进行检查、验收,并形成综合报告,报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

四、有关要求

1从严落实责任。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搞好动员部署,抓实业务指导,跟进工作进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基层党委书记为排查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市住建局机关党委将采取随机抽查、工作调研等方法,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抓好督促落实。对敷衍了事、虚报瞒报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严谨规范操作。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和严谨细致,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和方式方法,学好用好市委组织部印发的《全市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会议资料汇编》和《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参阅文件》,扎实做好每个步骤、每个环节的工作。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党员,要逐人核对查实、建档造册,把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不留死角。要真摸实报,查实核准,确保排查数据真实完整。党支部对查找、联系党员过程要详尽记录在案,以备查验。

3.稳妥有序推进。坚持边排查边规范,及时更新党员信息管理台账,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妥善处置“问题”党员。要实时关注舆情动态,对在排查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及时报告,把握不准的问题及时请示。排查工作不公开宣传报道,有关排查数据不向社会公布。所有与此项工作有关的文件和统计数据,不得使用互联网进行接收和传送。

 

 

 

              2016227

信息来源: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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