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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五一”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9  阅读次数:2672

各县(市)住建局,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五一”节假日临近,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安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和省住建厅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拨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各施工企业是否按照《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施工企业是否按规定配备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和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情况;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否在岗,监理机构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监理职责。

(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严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情况;严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严查脚手架及施工用电等安全情况;严查塔吊、超重机械等各类机械设备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它涉及施工安全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确保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安全可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时到位。
   (三)假期应急值班管理情况。各单位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充实应急物质储备,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及时准确畅通。

二、检查方式

本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以施工、监理企业自查为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实行随机抽查。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顺利进行,市住建局成立“五一”期间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胜利(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张  杰(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党支部书记)

成  员:张红兵(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副站长)

        刘波涛(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副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站,张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安全大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

各(县)市住建局负责组织开展本区域内“五一”期间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四、时间安排

4月26日--5月15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县(市)住建局和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充分认识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研究部署,严格落实责任,深入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积极推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坚决预防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强化隐患排查。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规范,检查项目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开展情况,全面排查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情况,严格按照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的要求,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三)强化信息上报。请各县(市)住建局于5月5日前将本地区“五一”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报市住建局安监站。

 

   (联系人:李中杰 电话:3557281邮箱:jzjwajz@163.com)

 

 

 

                                                 2016年4月26日

信息来源: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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