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住建局、各施工、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深化建筑施工“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有效防范各类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全面开展“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回头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建筑领域“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回头看”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安全执法监督,集中整治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建筑施工产安全事故。
二、时间安排
2015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三、组织机构
市住建局成立建筑施工“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王胜利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杨有军 市安监站站长
张 杰 市安监站支部书记
成 员:张红兵 市安监站副站长
刘波涛 市安监站副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一室三组”:
(一)办公室
办公地点设在市安监站,杨有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回头看”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第一检查组
组 长:张 杰
成 员:宋新萍 闵现旺 张高科 徐福江
职 责:负责市区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大检查。
(三)第二检查组
组 长:张红兵
成 员:王杰伟 张海齐 王会生 欧阳斌
职 责:负责解放区、中站区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
(四)第三检查组
组 长:刘波涛
成 员:秦 妍 梁保国 王 凯 徐进林
职 责:负责山阳区、马村区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
四、检查重点
(一)组织安全学习教育情况。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论述和新《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学习贯彻情况,是否有会议记录、学习记录等。
(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是否落实了“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即明确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同时担责;企业安委会主任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向社会公示;企业内部配齐配强安全管理机构和专业人员,企业安全生产实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管理到位和应急救援到位。
(三)“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开展情况。是否有“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方案,对各阶段活动是否按照要求开展工作;是否有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的制订和演练情况等。
(四)现场安全管理情况以及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现场工作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等。
(五)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彩板房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标准要求,消防水源、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是否按规定设置。
(六)建筑起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各类起重设备检测是否合格,限位装置、保险装置是否有效,基础是否沉降,地脚螺栓是否松动,附着结构与建筑物拉结是否牢固、可靠。
(七)脚手架安全管理情况。脚手架立杆基础是否沉降、拉结点是否可靠、剪刀撑是否牢固、扣件是否坚固、安全网是否封闭、操作层脚手板是否满铺并固定牢靠、架体是否变形。
(八)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模板支撑系统的整体稳定性、纵横向支撑拉结是否牢固、基础是否平整牢固。
(九)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情况。漏电保护器是否灵敏、重复接地是否可靠,电缆是否有破皮老化,临时用电是否符合“三级配电、两极保护”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规范要求。
(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重大危险源是否按规定建立台账和公示,是否制定现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一)“三宝四口”安全管理情况。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是否合格并正确使用;基坑、卸料平台、阳台、楼梯、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屋面等临边洞口防护情况及安全通道、机具防护棚是否按规定搭设。
(十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情况。各类起重设备操作人员、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作业前是否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十三)施工现场其它方面安全管理情况。除以上检查项目之外《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规定的其他检查内容。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回头看”工作方案,迅速对“回头看”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县(市)住建局做好负责本辖区“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回头看”工作。
(二)全面排查整治。12月8日之前,各县(市)住建局和施工监理企业要组织开展全面的隐患排查,确保不漏一个企业、不漏一个项目、不漏一个隐患。各单位要结合冬季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活动,以防止各类坍塌事故、高处坠落、塔吊及其它垂直运输机械事故和触电事故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治理和防范。
(三)加大处罚力度。坚持“重患必停”的原则,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时,必须当场责令相关项目停工整改;需要限期整改的隐患,逾期未整改到位的,要对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全市通报批评、经济处罚、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理,对“回头看”不重视、部署不扎实、排查走过场、整改不到位以及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坚决清出焦作市场,维护安全生产法制秩序。
(四)建立日报制度。“回头看”期间,实行安全生产日报制度。12月1日—12月20日期间,各“回头看”检查组要在每日15时前,将当日安全生产总体情况以及“回头看”工作进展情况,书面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报告。
(五)加强应急处置。各单位要针对冬季暴雪及强降温天气,进一步加强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及时关注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抓好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及时有效进行处置。
各“回头看”检查组和施工企业要于2015年12月8日前、2016年元月3日前将本单位全面排查情况和“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李中杰 ,联系电话:3557281
,邮箱:jzjwajz@163.com 。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