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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基坑支护和模板支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20  阅读次数:1588

各县(市)住建局、各施工、监理企业:

 

    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建﹝201538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豫建明电﹝20151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遏制模板支撑和基坑安全生产事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建筑工地开展建筑基坑支护和模板支撑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房屋建筑在建工程。

 

    二、组织领导

 

    组  长:王胜利(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杨有军(市住建局安监站站长)

 

    张  杰(市住建局安监站书记)

 

    成  员:张红兵(市住建局安监站副站长)

 

    刘波涛(市住建局安监站副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安监站,张杰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检查内容

 

    (一)施工、监理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情况,是否按规定对其承建项目开展相关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二)基坑支护工程分包单位是否具有专业资质。

 

    (三)开挖超过3m的基坑工程是否编制了基坑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对土方开挖、降水、支护制定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开挖超过5m的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进行专家论证;是否制定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专项方案是否经过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与总监审批。

 

    (四)土方开挖、降水、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是否按专项方案执行,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及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五)土方开挖、降水、基坑支护是否经过技术交底,涉及基坑工程的安全管理人员、施工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情况。

 

    (六)基坑放坡、支护施工,施工单位是否自检并经过监理验收,危险性较大部位施工监理是否有旁站记录。

 

    (七)基坑施工中排水设施设置、坑边堆置土方、料具、施工机械等荷载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是否落实基坑临边防护措施、设置上下安全通道。

 

    (八)模板支撑工程方案的编制与审批是否规范。模板支撑工程是否在施工前完成方案的编制和论证工作,是否履行编制、审核、审批程序,是否在方案中明确检查和验收的程序及要点。高大模板支撑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审批情况。

 

    (九)模板支撑工程搭设前是否严格履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验收备案制度。

 

    (十)模板支撑工程是否符合规范规定的构造要求。

 

    (十一)模板支撑工程是否独立设置。是否存在与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塔吊等起重设备钢结构架体机身及其附着设施相连接的情况;是否存在与施工脚手架、卸料平台等架体相连接的现象,卸料平台锚固端是否按规范设置。

 

    (十二)模板支撑工程的拆除是否按规范进行。模板支撑工程是否满足拆除条件,是否履行拆除审批手续。

 

    四、检查时间

 

    20151120日——20151220日。

 

    五、检查方法

 

    (一)自查自纠阶段(1120日至1125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排查隐患,及时整改销号。

 

    (二)集中检查阶段(1126日至125日)。市住建局将组成两个专项检查组开展集中检查。

 

    (三)复查处理阶段(126日至1220日)。对集中检查阶段指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隐患整改不力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将责令停工整改,并对主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各施工企业要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五落实五到位”相关规定,全面排查和整治基坑、模板支撑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理职责,认真审查并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基坑和模板支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按程序进行验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拒不整改要按程序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

 

    (三)各县(市)住建局负责本辖区内基坑和模板支撑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基坑和模板支撑工程安全管理水平,避免发生相关安全事故。各县(市)区住建局和各施工企业专项整治情况电子版请于1225日前报市安监站综合科。

 

 

 

    联系人:李中杰         电话:3557281

 

    邮箱:jzjwajz@163.com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信息来源: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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