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要求,做好“绿色施工”创建工作,降低建筑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依据《河南省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理暂行规定》等标准,9月份市住建局多次对全市建筑施工项目进行检查,现将检查评定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排名
(一)前5名工程项目及责任单位
1、河南浩岩置业有限公司建设、河南征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征云·法检苑1#、2#楼项目。
2、焦作市华清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焦作一建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焦作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监理的华清·森林小区东苑1#、2#、3#、4#楼项目。
3、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建设、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河南建达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监理的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
4、焦作市三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焦作三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核工业第五研究设计院监理的东方红国际广场4#楼项目。
5、河南中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林州八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中海丽江欧凯龙C区7#、8#楼项目。
(二)后4名工程项目及主要责任单位
1、中京化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西部工业原料城D区项目。
2、濮阳市华通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西部工业原料城C区项目。
3、江苏中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建业·公园里项目。
4、焦作亿祥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的亿祥美郡一期室外工程项目。
二、奖惩通报
(一)对征云·法检苑1#、2#楼、华清·森林小区东苑1#、2#、3#、4#楼、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东方红国际广场4#楼、中海丽江欧凯龙C区7#、8#楼等前5名项目及责任单位全市通报表彰一次,授予“绿色施工”流动奖牌。
(二)对西部工业原料城D区、西部工业原料城C区、建业·公园里、亿祥美郡一期室外工程等后4名项目及主要责任单位全市通报批评,责令停工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严格落实相关治理标准,明确管理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治理活动,不能流于形式、支差应付,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本单位的管理职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整治彻底。
(二)按照《焦作市建筑工地深化“绿色施工”推行“A、B、C”三级创建机制实施方案》,将每月对全市建筑施工项目检查评定一次,评定情况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并根据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