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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巡察期间信访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15  阅读次数:2997

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各单位:

7月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入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巡察,为确保巡察期间信访稳定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市委巡察期间信访工作应急预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7月13

 

市委巡察期间信访工作应急预案

 

根据市委第三巡察组工作要求,为做好市委巡察期间住建系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及时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确保系统大局稳定,现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社会正常秩序为目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行业抓、抓行业”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做好信访人员稳控工作,确保不出现非法上访及群体性事件,努力做到进京赴省到市零上访。

二、明确工作职责,成立巡察期间信访工作领导小组

(一)市委巡察期间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赵长占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赵红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崔晓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纪检组长 

        薛生利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胜利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战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国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宋春玲  市征收办主任

成员:蔡红卫、王小金、付明贤、刘中央、范加强、崔萍、韩会敏、王建滨、肖冰、牛本银、郭双莉、王全凯、张长法、栗红喜、赵有国、杨有军、李永平、赵娟、姚芳九

(二)职责分工

1信访应急协调组:负责巡察期间信访案件的协调转办、督办。

组长:张国营

成员:蔡红卫  付明贤  杨琰琰

2.建筑业信访应急处理组:负责建筑行业质量、安全、清欠等方面的案件处理

组长:赵红兵  

成员:范加强  赵传智

3装饰业信访应急处理组:负责装饰行业质量、安全、清欠等方面的案件处理

组长:张国营

成员:肖冰  马富成

4公用事业信访应急处理组:负责公用行业质量、安全、清欠等方面的案件处理

组长:李战胜

成员:崔萍  陈辉年

5市政设施行业信访应急处理组:负责市政行业质量、安全、清欠等方面的案件处理

组长:薛生利

成员:韩会敏  吉东风

6房地产业信访应急处理组:负责房地产行业质量、安全、清欠等方面的案件处理

组长:王胜利

成员:王建滨  赵竹霞

7拆迁征收、河道管理信访应急处理组:负责房屋征收、河道管理等方面的案件处理

组长:宋春玲

成员:黄昌东  赵娟

信访责任追究组:因处置不力造成后果的,追究信访责任人责任。

组长:崔晓华

成员:付明贤  吕大林   

三、建立信访报告制度

在巡察期间,各单位一旦发生群众上访事件,要在第一时间立即上报市住建局及分管领导,认真落实突发事件信息直报制度,减少环节,提高时效。同时,要做好信访案件处理后情况的反馈报告工作,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

四、加强巡察期间矛盾纠纷排查

加强各类矛盾的排查工作,重点对农民工工资清欠、改制企业遗留问题进行排查,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高度重视信访稳定工作,着重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综合施策帮扶特别困难的信访群众,对待不合理诉求要答复认真清楚,能坚持是非,细致引导,采取相应稳定措施,确保住建系统信访工作健全完善,预警机制明显,情况底数掌握,把各类信访突出问题的妥善处理和化解工作落到实处,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

五、认真做好来访接待工作 

严格执行领导值班接访制度。对群众上访做到随时接待、随时处置,并限期解决或妥善答复,跟踪问效,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化解矛盾。

六、应急保障

(一)通信保障

巡察期间,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各单位负责人要24小时保持随时联系,确保信息畅通,并建立值班带班和工作记录制度。

(二)应急保障

1应急分队保障:机关各科室和二级机构正式人员作为信访稳定工作应急队伍成员,随时接受调配。

2应急装备保障:豫H86107为应急车辆,局办公室负责管理和调配。

3信访应急电话:3557200

七、责任追究

市委巡察期间,凡发生迟报、漏报,推诿扯皮,处理不及时,造成重大后果的,给予有关单位负责人党纪政纪处分,情节重大的,将依法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信息来源: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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