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建公〔2010〕6号
各县(市)建委,市公交总公司,市客运管理处:
《焦作市2010年城市客运春运工作方案》经市建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七日
焦作市2010年城市客运春运工作方案
2010年春节将至,为确保春运期间我市城市客运安全、畅通、便捷,根据国家、省、市春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我市城市客运春运工作方案。
一、指导原则
2010年城市客运春运工作要按照“和谐有序、安全为先、科学组织、优质便捷”的指导原则,合理安排运力,及时输送乘客,做好优质服务,加强安全管理,避免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春运期间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和节日出行。
二、时间安排
今年春运工作将从2010年元月30日起,到3月10日结束,共计40天。
三、保障措施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春运工作关系到全市老百姓的生产、生活和节日出行,做好春运工作非常重要。各有关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春运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春运工作的领导,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要抓,工作人员具体抓,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及时掌握春运动态和信息,解决春运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为切实加强对我市城市客运春运工作的领导,成立“焦作市城市客运春节安全运输领导小组”。
组 长:薛生利 (市建委副主任)
成 员:崔 萍 (市建委公用事业科科长)
蔡红卫 (市建委办公室副主任)
杨耀辉 (市公交总公司总经理)
鲁 宁 (市客运管理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公用事业科,联系电话:白天3557221、晚上3557200。市建委值班室负责春节放假期间的值班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专门负责春运工作。
(二)搞好宣传,加强教育。一是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全体职工和城市出租车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工作,使他们牢固树立为民服务和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安全教育,严禁违章操作,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停车场、站秩序,搞好优质服务,严禁开快车、抢站压点、甩客、拒载、私自涨价等行为,确保乘客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乘客走得舒心,走的愉快;二是所有从事城市公共交通客运车辆,在车门附近张贴“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上车”的警示标语,并劝阻乘客自觉文明乘车、安全乘车。
(三)严格检查,强化管理。一是城市客运管理部门和城市客运经营单位要组织人力,会同有关部门在市区主要线路及容易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停靠站(点)进行安全检查,坚决将“三品”堵在门外、车外、场外,并妥善处理收缴的危险品;二是城市客运经营单位加强对所属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查,消除各种隐患,建立隐患处理工作台帐,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隐患未处理不放过,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三是城市客运管理部门加强对抢客、甩客、跑群车等不良现象的检查力度,使车辆有序进站、停车到位,确保良好的营运秩序;四是城市客运经营单位要做好运营车辆、公交客运站日常清洁及消毒工作,做到勤打扫、勤通风、勤消毒,有效预防各类疾病的发生和传播;五是城市客运经营单位应根据客流变化规律和特点,有针对性制定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的具体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火车站、长途汽车总站、汽车中心站、百货楼等乘客较为集中场所的车辆调度和乘客疏散工作;六是城市客运经营单位要与分公司、基层单位、班组及安全人员层层签订春运安全责任目标,明确安全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四)狠抓服务,营造和谐氛围。城市客运经营单位要教育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做到服务规范、礼貌待客。公开服务监督电话,严肃查处违反服务规范、服务态度恶劣的人员。同时要采取措施解决好一线职工物资供应、防寒保暖、工间就餐及早晚班休息等具体事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五)依法查处,打击非法经营。城市客运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城市客运市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营运、乱涨价、不使用计价器、敲诈等扰乱城市客运秩序的行为,保护合法经营,维护乘客与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六)建立健全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城市客运经营单位须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保持上下联络畅通。各单位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安全责任目标和值班电话1月30日前分别报送市政府春运办公室和城市客运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每周及时报送春运工作进度和动态,每10天上报春运工作情况,确保信息畅通。
市公交总公司春运值班电话:3564417(白天)、3561718(晚上);市客运管理处春运值班电话:2625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