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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2015年焦作市建筑节能目标任务责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14  阅读次数:1702

二级机构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建设科技暨建筑节能和全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我市签订的建筑节能责任目标,确保全面完成我市建筑节能任务,现对2015年我市建筑节能目标任务进行责任分解(见附表),请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按照分解的目标任务,认真抓好落实,年底将对各责任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2015年4月8日

 

 

 

焦作市建筑节能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

责任人

1

节约标准煤达到3.6万吨

科设科

牛本银

2

新建民用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

3

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完成3-5个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

4

2015年采暖期前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任务

5

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

6

做好大型公共建筑能耗调查、能源审计和能效公示工作;所有新建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设计安装分项计量装置

7

推广建筑保温结构一体化

8

开展建筑节能宣传活动,加强绿色低能耗建筑的学习和宣传

9

严格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审查

审批一科

郭双莉

10

严把施工许可关

11

建筑节能材料及产品实行登记

审批三科

王全凯

12

严格建筑节能施工及检测企业资质管理

13

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

法规科

王建滨

14

推进供热计量改革

事业科

崔  萍

15

推进农村住房节能示范工作

城建科

韩会敏

16

新建民用建筑节能标准实施率达到100%

质监站

栗红喜

17

施工阶段建筑节能材料及施工质量监督,太阳能、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和分项计量装置等的质量监督

18

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

审批二科

张长法

19

组织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

执法大队

杨有军

20

墙体材料应用方面推进建筑节能情况

墙改办

李永平

21

建筑节能统计

科设科

牛本银

审批二科

张长法

 

信息来源: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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