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建公〔2010〕5号
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全市市政行业“双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的通知》(焦建公〔2009〕55号)有关要求,在各(县)市区建委及有关单位自查的基础上,2010年1月7日至15 日,市建委组织人员对焦作市区市政行业单位和部分县(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检查,共查出安全隐患 12条,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5份。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好的方面
从检查情况看,一是各单位领导对“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比较重视,均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双节”期间市政行业安全生产通知精神,并具体部署了工作,成立了安全生产自查领导小组,制订了安全生产自查工作方案,下发了安全生产自查通知并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建立了隐患整改台帐;二是修武建委、河道管理处等单位在此次自查中行动迅速,自查仔细,信息上报及时。
二、存在问题
一是有些单位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如温县、沁阳、马村、中站建设主管部门经再三督促至今没有上报自查整改情况。
二是各单位均不同程度存在安全例会记录不规范、不全面等现象,未见领导安全检查记录。
三是企业经常性安全检查、安全分析、安全教育不到位,职工安全意识有待提高,施工中还有不按规定落实劳动保护措施的现象。
四是安全隐患台帐建立不规范,记录不详细,“谁检查谁签字、谁维修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规定落实不到位。
五是单位应急预案建立不完善,抢险人员、设备、物资落实不够具体。
三、要求
春节日益临近,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和全市市政行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施工,在建工程要落实安全施工责任制,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一是要高度重视检查出的问题,必须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明确责任人、整改期限,并抓好落实,整改结果于1月30日前报焦作市建委市政科。
二是加强节日期间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各单位必须保持24小时值班人员在岗在位。
三是各县(市)建委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属地管理原则,加大对本辖区在建工程安全施工督查力度,确保行业安全。
四是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认真组织学习演练,抢险人员、设备、物资落实到位。
五是没有报送自查整改情况的单位必须在2010年1月26日前将自查整改情况上报焦作市建委市政科。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