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各二级机构及系统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专技[2012]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建设行业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我市从事建设行业专业人员开展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也是晋升职称的重要依据。通过培训,不但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而且解决专业技术人员评职称所需学时的问题。根据《条例》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专业科目培训时间为: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累计不少于60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累计不少于52学时。
二、培训对象建设行业各有关单位中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培训内容
1、《绿色建筑施工新技术》(黄河水利出版社)。
2、《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及案例》(中国电力出版社)。
四、培训方法
培训工作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教育科统一组织实施。采取脱产学习的方式进行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统一颁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证书》。
五、培训时间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培训学时为60学时。
六、工作安排: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9日——2014年9月19日。
2、报名地点: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教育科(市站前路88号焦作建设大厦四楼404房间)
3、联 系 人:韩伟
4、联系电话:3557215
七、报名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2、1寸蓝底免冠彩照2张;
3、《焦作市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考人员名册》2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见附件)。
八、相关要求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完成专业技术人员当年继续教育培训任务。
2、参加培训的人员要认真学习,主动配合,自觉服从培训机构的管理。
3、培训机构要做好培训方面的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
附件:焦作市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考人员名册
201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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