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全市市政及村镇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行业生产安全运营,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现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县(市、区)市政及村镇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领导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强化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管理意识,实行各级领导值班和带班制度,明确各级各部门个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完善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
二、加大节日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市政及村镇行业安全运营。一是要加强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维护,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杜绝事故隐患;二是市政及村镇施工工地要加大管理力度,严格施工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语,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三是加大对在建工程的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发现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限时整改,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三、修订完善预案,切实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故能力。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修订和完善行业突发事故预防和处置应急预案,并按照预案要求,明确各级职责,处置程序等,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确保遇到情况能有条不紊的处置。
四、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双节”期间,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公布市政行业抢修、报警、值班电话,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并按照要求做好突发事故的报告工作。(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值班电话:3557237 3557200)
201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