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通知要求,定于2013年6月至9月底在全市市政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结合全市实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了《焦作市市政行业安全生产集中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3年6月27日
焦作市市政行业安全生产集中大检查
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汛期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豫建﹝2013﹞98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2013﹞101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市政公用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豫建城﹝2013﹞34号)和《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焦政办明电﹝2013﹞76号)文件精神,为有效预防我市市政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行业安全生产稳定,结合我市行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系统的开展市政行业安全生产集中大检查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查处市政行业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事故发生,促进市政行业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市住建局成立市政行业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监督和指导。
组 长:薛生利(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张长法(市住建局城乡建设科科长)
杨有军(市住建局安监站站长)
赵 媛(解放区住建局局长)
卜拥军(山阳区住建局局长)
薛建华(马村区住建局局长)
韩 斌(中站区住建局局长)
王 斌(焦作新区建设局局长)
李云森(沁阳市住建局局长)
刘长有(孟州市住建局局长)
娄 庆(博爱县住建局局长)
常中胜(温县住建局局长)
王为平(修武县住建局局长)
徐鸣春(武陟县住建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长法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大检查活动的组织协调,联系电话:3557237,电子邮箱: jzjwszk@163.com。
三、检查内容和重点
(一)市政施工、监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施工、监理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履行职责情况。
(二)在建市政工地各类施工机械设备是否按规定检验检测,性能是否完好、可靠。
(三)脚手架立杆基础的沉降情况、拉结点是否可靠、剪刀撑整体牢固性、扣件的紧固程度、安全立网平网的封闭、操作层脚手板是否满铺并固定牢靠、架体是否有变形情况。
(四)模板支撑系统的整体稳定性、纵横向支撑拉结是否牢固、基础是否平整牢固。
(五)临时用电检查漏电保护器的灵敏性、重复接地的可靠性,电缆是否有破皮老化,是否存在一箱多控等现象;临时用电是否达到“三级配电两极保护”、“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规范要求。
(六)重大危险源是否按规定建立台账并公示,是否制定现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具使用情况。
(八)基坑、卸料场地等安全防护是否符合规范规定。
(九)各类起重设备操作、电工等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十)运营中的城市道路、桥梁、排水、路灯等市政设施的隐患整治是否到位,维护作业是否按规范规程实施。
(十一)市政主管部门、企业及工程项目部汛期安全生产防护措施、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和防汛值班是否落实。
四、检查时间及方式
(一)检查时间:2013年6月21日—9月30日。
(二)市本级检查活动采取企业自查、市住建局抽查的方式进行。
(三)县(市)区住建局(新区建设局)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市政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组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主管部门、各市政工程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制定相应实施方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把手负责制。
(二)按照安全工作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主管部门、各市政工程参建单位要结合本辖区和单位实际,抽调专人组成检查组,精心组织,采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方式进行拉网式的检查,确保不留死角。对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台账,责任到人,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该停工的要坚决停工,直至排除安全隐患。
(三)各主管部门、各市政工程参建单位要按照要求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并于6月30日前将方案及活动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市市政行业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大检查活动实行周报告、月汇总制度,每周五上报本周工作开展情况,每月25日前报告当月工作汇总情况;大检查活动结束后,9月30日前将大检查活动总结报市市政行业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焦作市市政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周报告统计表
2013年6月27日
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