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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五一”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19  阅读次数:2337

各县(市)住建局、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

    目前,全市建筑施工已进入黄金季节,也是安全生产事故最易发生的阶段,为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建设系统“五一”期间安全生产,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五一”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和重点

   (一)施工、监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施工、监理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履行职责情况。

   (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运行情况;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检查、验收、监控情况

   (三)各类起重机械设备的限位装置、保险装置的可靠性和灵敏性,基础是否有沉降等异常现象,地脚螺栓是否松动,附着结构与建筑物拉结是否牢固、可靠。
   (四)脚手架立杆基础的沉降情况、拉结点是否可靠、剪刀撑整体牢固性、扣件的紧固程度、安全立网平网的封闭、操作层脚手板是否满铺并固定牢靠、架体是否有变形情况。
   (五)模板支撑系统的整体稳定性、纵横向支撑拉结是否牢固、基础是否平整牢固。
   (六)临时用电是否达到“三级配电两极保护”、“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规范要求。检查临时用电漏电保护器的灵敏性、重复接地的可靠性,电缆是否有破皮老化,是否存在一箱多控等现象;   

   (七)重大危险源是否按规定建立台账,是否设置公示牌,是否制定现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八)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具使用情况。

   (九)基坑、卸料平台、阳台、楼梯、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屋面等临边洞口防护情况及安全通道、机具防护棚是否按规范搭设。
   (十)各类起重设备操作、架子工、电工等特殊工种岗位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上岗。

   (十一)各施工企业及所属项目部是否制定“五一”期间安全管理措施和值班制度。

    二、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和市住建局抽查同时进行的方式。市住建局成立检查组,对全市在建工程项目“五一”期间安全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和各施工企业安全保证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六(县)市住建局负责组织开展本区域内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三、检查时间

    此次检查时间为4月22日--5月10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住建局、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监督检查制度,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把手负责制。 

   (二)各施工企业要结合本企业及在建项目实际情况,抽调专人组成检查组,精心组织好本企业自查、自纠工作,要逐项目、逐栋楼地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该停工的要坚决停工,直至排除安全隐患。

   (三)各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四)各县(市)住建局、各建筑施工企业于5月12日前将本单位的“五一”期间安全检查方案、安全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办公室206室,联系电话:3557281,联系人:张浩。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信息来源: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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