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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脚手架工程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01  阅读次数:2369

各县(市)住建局、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完善企业安全保证体系建设,强化企业主体安全责任,明确企业安全管理行为,有效杜绝脚手架工程坍塌事故的发生,推进企业对脚手架工程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脚手架工程搭设、使用、验收、拆除、备案程序;根据相关要求,结合全市脚手架工程的现状,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建筑施工脚手架工程专项治理活动。现将治活动通知如下:

    、整治依据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1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二、整治范围

焦作市范围内在建工程项目。

三、整治重点

   (一)企业安全管理行为。企业是否制定脚手架工程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是否按规定对本企业在建项目脚手架工程组织开展检查和验收活动,活动是否认真。

   (二)脚手架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批。施工和监理企业是否按规定完成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程序,专项方案是否明确了验收节点和内容;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脚手架工程(如搭设高度50米及以上的落地式脚手架工程、搭设高度20米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提升高度150米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专项方案是否进行了论证。

   (三)脚手架搭设承包企业和人员资质。脚手架搭设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搭设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

   (四)企业是否认真履行脚手架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企业是否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在脚手架工程搭设前企业技术负责人是否向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项目技术负责人是否向现场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履行签字手续,是否留存资料并存档。

   (五)脚手架工程的检查和验收。企业是否按规范要求在脚手架各阶段搭设完成后,对脚手架的材质、现场搭设情况组织验收活动;是否留存资料并存档。

   (六)脚手架工程的搭设是否符合以下构造要求。

    1、脚手架基础是否坚实平整,立杆底部是否设置垫木和底座;悬挑式脚手架悬挑梁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有排水措施;

    2、脚手架工程是否设置扫地杆、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剪刀撑;

    3、脚手架的每个主节点处是否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

    4、脚手架立杆垂直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脚手架步距、跨距、内外排架体间距是否与专项方案一致; 

    5、脚手架与建筑物结构拉结方式、间距是否规范,是否可靠有效,是否存在无序拆除的现象;

    6、脚手架立杆、纵横向水平杆、剪刀撑等杆件间距是否符合设计、规范要求,接长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作业面是否满铺脚手板,铺设是否牢固、稳定;

    7、脚手架搭设的安全平网、密目式安全网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底层安全网是否封闭严密,脚手架高度是否超过作业层面。

   (七)脚手架工程支撑系统是否存在与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等起重设备钢结构架体机身及其附着设施相连接的情况;是否存在与模板工程、卸料平台等架体相连接的现象。

   (八) 脚手架工程的拆除是否按规定进行。脚手架工程是否满足拆除条件,拆除顺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履行拆除审批手续。

四、整治步骤

   (一)201341日—4月30日  企业自查阶段。

   (二)20135月1日—8月31日  全面整改阶段。

   (三)2013年9月1日—12月31日 治理巩固阶段。

五、整治措施

    此次专项治理活动实行企业脚手架工程验收备案制度。

   (一)脚手架工程验收工作的组织由施工企业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或安全部长(外地进焦企业为项目经理)组织,参加人员为施工企业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由施工企业填写焦作市建设工程项目脚手架工程验收备案表,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施工企业验收活动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二)脚手架工程验收内容文第三条规定的治理重点内容。

   (三)脚手架工程验收备案步骤施工单位应脚手架工程基础完工后脚手架搭设前、搭设完第四步架体、达到设计高度后(悬挑脚手架每一个悬挑段,按上述节点验收;附着式脚手架第一次爬升完成后。)作为停检点进行验收。停检点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填写焦作市建设工程项目脚手架工程收备案表,监理单位进行审核,施工企业安全部审核后的验收备案表,报送到市住建局安监站监督科申请备案,监督员接到企业备案申请后,对该工程脚手架搭设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施工单位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四)治理活动于201341日开始执行验收备案制度。

 六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住建局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本辖区内的建筑施工脚手架工程专项治工作,通过专项治活动,促进脚手架工程的搭设进一步规范,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发生。专项治情况请于12月25日前报市住建局安监站办公室。

   (二)施工企业要认真开展专项治活动,企业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重视本次专项治理活动成立本企业专项治领导小组要开展脚手架工程专项治活动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要认真对本企业在建项目脚手架工程进行检查督促落实整改完善企业管理制度,明确奖罚措施,确保专项治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各企业应于45日前上报本企业脚手架工程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三)各监理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监理人员要加强对相关规范的学习和理解,认真审核施工企业组织的验收活动。监理企业对审核验收活动要坚持原则,对未按规范搭设的施工企业应采取措施,督促其整改到位,施工现场脚手架工程违反规范的环节和部位应采取措施,督促施工企业严格按照专项方案和规范组织实施。

   (四)严格执法,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在此次治理过程中,住建局将对不认真开展脚手架工程专项治理活动的企业给予严肃处理,对未按要求开展脚手架工程备案的企业给予约谈处理,对开展治理活动不认真方案不落实、现场脚手架工程搭设不规范、验收备案走过场的施工、监理企业及责任人,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给予处理

附件:焦作市建设工程脚手架工程验收备案表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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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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