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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2年度焦作市公用事业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1-17  阅读次数:2115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2012年是“十二五”关键之年,在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全市公用事业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公用事业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为进一步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对我市2012年度公用事业管理、安全生产、优质服务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推荐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主管部门参评奖项

1、2012年度焦作市公用事业管理先进单位(综合);

2、2012年度焦作市城市燃气管理先进单位;

3、2012年度焦作市城市供水管理先进单位;

4、2012年度焦作市城镇污水处理运营管理先进单位;

5、2012年度焦作市公用事业管理先进个人;

(二)企业参评奖项

1、2012年度焦作市公用事业先进企业;

2、2012年度焦作市公用事业先进个人;

二、评选要求

(一)此次评选采取自愿申报、由下而上推荐、综合评定原则。

(二)各单位要依据评选条件,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填写申报表,盖单位公章,附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两份,材料于2013年1月21日前报焦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用事业监管科,联系人:张国文,联系电话:3557221,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三)评选条件和申报表可从焦作建设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jzjsw.gov.cn

(四)参加评选单位必须完成年度责任目标、安全生产目标及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

(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根据上报情况统一进行综合评定后进行表彰。

附:1.2012年度焦作市公用事业先进单位和个人名额

    2.评选条件和申报表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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