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2012年是“十二五”关键之年,在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全市公用事业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公用事业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为进一步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对我市2012年度公用事业管理、安全生产、优质服务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推荐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主管部门参评奖项
1、2012年度焦作市公用事业管理先进单位(综合);
2、2012年度焦作市城市燃气管理先进单位;
3、2012年度焦作市城市供水管理先进单位;
4、2012年度焦作市城镇污水处理运营管理先进单位;
5、2012年度焦作市公用事业管理先进个人;
(二)企业参评奖项
1、2012年度焦作市公用事业先进企业;
2、2012年度焦作市公用事业先进个人;
二、评选要求
(一)此次评选采取自愿申报、由下而上推荐、综合评定原则。
(二)各单位要依据评选条件,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填写申报表,盖单位公章,附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两份,材料于2013年1月21日前报焦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用事业监管科,联系人:张国文,联系电话:3557221,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三)评选条件和申报表可从焦作建设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jzjsw.gov.cn。
(四)参加评选单位必须完成年度责任目标、安全生产目标及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
(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根据上报情况统一进行综合评定后进行表彰。
附:1.2012年度焦作市公用事业先进单位和个人名额
2.评选条件和申报表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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