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焦作市加强建筑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全市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的通知》(豫建科〔2012〕2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度全市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一)掌握2012年全市建筑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二)督促各县(市)、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建筑节能的政策措施和有关规定;
(三)督促各县(市)、各有关单位完成2012年度建筑节能工作责任目标;
(四)总结在建筑节能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迎接住建部、省住建厅建筑节能专项检查。
二、检查范围
全市建筑节能工作开展情况,市区检查6个项目(其中:4个公建项目,2个居住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6个项目(其中:4个公建项目,2个居住项目)的施工现场,每个县(市)抽查3个在建项目(其中:1个公建项目,2个居住项目)。
三、检查内容
(一)县(市)建设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建筑节能政策措施和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情况;
(二)新建建筑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三)开展绿色建筑工作情况;
(四)“CL建筑体系”等新型建筑体系的推广应用情况;
(五)《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贯彻实施情况,检查在建工程;
(六)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建立建筑节能闭合式监管工作机制情况;
(七)本年度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情况;
(八)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情况。
四、检查时间及组织方式
(一)检查时间:2012年10月下旬至2012年11月上旬;
(二) 组织方式:成立市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副局长赵红兵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科设科科长牛本银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五、检查程序
(一)听取受检县(市)建筑节能工作情况汇报(提供书面汇报材料和电子文档)。
(二)分组检查、综合评分。
六、有关要求
(一)受检县(市)的建设主管部门向检查组汇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建筑节能有关政策法规及推进建筑节能各项工作的情况,以及贯彻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的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
(二)请各受检县(市)提供属于检查范围的工程项目清单,由检查组随机抽查。
(三)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到通知后尽快组织自查,对照年初工作布置和签订的建筑节能责任目标,切实加强整改,做好年底前迎接住建部、省住建厅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七、检查结果和处理方式
(一)建设主管部门。检查结果全市通报。
(二)工程项目和责任单位。对检查中发现违反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的工程项目,依法进行处理。
联系电话:0391--3557220
联 系 人:陈锦红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