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焦作市中站区中医院、焦作市中站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永乐国际工程管理
有限公司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
通报
焦建建招标〔2025〕3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高新区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各代理机构、各招标人:
2025年1月,焦作市严厉打击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腐败和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工程招投标活动抽查过程中,发现焦作市中站区老年养护中心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下问题:
1、焦作市中站区中医院委托焦作市中站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为代建人未经发改部门审批,未签订代建合同,违规代建。
2、招标人焦作市中站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与代理机构永乐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审查招标文件不严,技术标评分标准前后矛盾存在错误。
该项目代建行为违反《焦作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因项目单位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和建设管理经验、不具备自行组织建设能力的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可以委托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在完成审批程序后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实施;或者经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机关批准后实行代理建设制度,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项目实施,建成后移交项目使用单位”。
该项目实际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存在《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的通知》第三条第二款“招标文件中有明显歧视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或前后矛盾表述不一致的”的违规行为。
为扎实推进全市招投标领域腐败和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进一步压实招标人责任,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市场秩序,经研究,决定对该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不良行为的责任单位予以严肃处理,现将通报如下:
一、对焦作市中站区中医院、焦作市中站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通报批评,并按照《焦作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规定,将相关线索移交纪委监委部门;
二、将代理机构永乐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清出焦作市场,三年内不得入焦。
望各招标人、代建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要引以为鉴,举一反三,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切实履行招标人主体责任,依法开展代建活动,自觉提高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业水平,确保项目招投标活动有序开展。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