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住建局:
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关系发展、关系民生、关系形象的重要工作。4月18日,市委、市政府在武陟县召开的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现场会上,要求全市要扎实有效地推进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确保城乡环境卫生有一个新的改观。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行监管的通知》(豫政办〔2010〕56号)精神,为加强乡镇生活垃圾集运系统的管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于6月初对全省建制乡镇生活垃圾集运系统运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要求各省辖市和县(市)开展自查。为做好省厅专项检查的迎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要高度重视,认真搞好自查工作。从4月25日开始,对辖区范围内的所有乡镇生活垃圾集运系统运行情况、部分建制镇生活垃圾中转站的迁建情况、后装压缩式垃圾车挂牌情况开展自查,并针对存在问题督促各乡镇积极进行整改,确保其能够正常有效运行。
二、要主动向县(市)政府做好汇报工作。各县(市)要建立健全管理机制,落实县(市)域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人员、队伍、经费等保障措施。针对此次省检的重点内容(包括县(市)运行机制的建立、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布局、县(市)财政保障、市场化运作和垃圾收费机制等方面)逐项对照,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自查中,要注重发现典型,总结经验,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自查结束后要对照自查内容形成自查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并于5月10日前报焦作市住建局城乡建设科(建设大厦502房间,联系电话:3557237)。各县(市)要确定一名工作联系人,负责迎检工作的联系和协调,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随自查报告一同上报。
四、5月中旬,市住建局将根据各地自查情况对各县(市)乡镇生活垃圾集运系统运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附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制乡镇生活垃圾集运系统运行情况检查的通知》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