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决策部署,提高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根据我市再生水实际情况,拟通过签订授权经营协议,以专业的运营公司推动再生水的商业化运营,从而提高再生水利用的效率和可持续性,为焦作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2024年7月,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在充分听取相关职能部门意见与建议后,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相关政策,编制完成了《焦作市中心城区再生水综合利用项目授权经营实施方案》(见附件)。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局现依法将该实施方案向社会进行批前公示。相关利害关系人若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日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我局提出意见或建议,逾期我局不再处理。
联系电话:0391—3557237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10月17日
附件:焦作市再生水综合利用项目授权经营实施方案.pdf
202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