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版入口
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投标 > 公示公告
关于对评标专家任良、董军、杜寒周不良行为的处理决定
发布时间:2024-09-27  阅读次数:1363

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评标专家任良、董军、杜寒周

不良行为的处理决定

 

2024年8月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专项整治中,发现评标专家任良、董军、杜寒周在解放区龙源路小学建设项目、焦作市山阳区城区雨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评标过程中存在打分畸高畸低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决定禁止董军12个月内(2024年9月27日--2025年9月26日)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禁止杜寒周12个月内(2024年9月27日--2025年9月26日)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因任良已被禁止2024年4月28日至2025年4月27日期间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故决定禁止任良12个月(2025年4月28日--2026年4月27日)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



                        2024年9月27日


信息来源: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版权所有 河南省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焦作市站前路88号   电话:0391-3557200   传真:0391-3557211   邮箱: 3557200@163.com
网站标识码 4108000020   豫ICP备10205944号   

豫公网安备 410802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