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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1年度建筑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进行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22  阅读次数:3043

各县(市)住建局、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市住建局决定对各县(市)住建局、各施工、监理企业2011年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从2011年12月22日至12月26日 
 二、考核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3.贯彻落实上级文件及工作部署情况;
 4.安全生产预警制度运行情况;
 5.施工现场监管情况;
 6.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情况;
 7.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8.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落实情况;
 9.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日常监督管理及延期工作开展情况;
 10.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开展情况;
 11.2011年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2.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情况;
 13.安全生产工作信息报送情况。
 三、考核程序与办法
 市住建局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采取听取汇报、核查资料、抽查企业现场、对照《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内容,按照《2011年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细则》进行打分、确定考核结果的程序进行。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90-100分,良:80-89分,中:60-79,差:60分以下。
 四、考核准备资料
 (一)各县(市)住建局应准备以下书面材料:
 1.2011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材料;
 2.2011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自查材料;
 3.安全工作职责分工,安全生产会议纪要、会议记录等;
 4.与县属企业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5.贯彻省市安全会议精神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情况;
 6. “春季”“五一”、“十一”、“汛期”、“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冬季期间下发的有关文件、通知以及检查记录;
 7.组织开展的各类安全大检查、专项安全整治活动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8.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文件和组织相关演练活动资料;
 9.施工现场事故隐患监管整改有关资料;
 10.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观看建筑施工安全警示教育宣传片等资料;
 11.建筑起重设备登记备案有关工作资料,包括备案进展情况、设备登记备案台帐等;
 12.2011年发生的重大事故调查、结案和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及处理的有关资料。
 (二)施工企业应准备以下书面材料:
 除按(一)中(不包括第4条)准备的资料外,还应准备:
 1.在建项目施工合同及施工许可、安全监督手续、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等办理的有关资料;
 2.施工单位(包括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和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考核证书;
 3.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证书;
 4.项目其他安全管理资料。
 (三)监理单位应准备以下书面材料:
 按(一)中的1、2、3、5、6、7、10项内容准备。
 五、考核分组
 此次考核分为三个考核小组:
 第一组:组长:张 杰  成员:张红兵 宋新萍 谢明轩
 第二组:组长:郭晓春 成员:刘波涛 李中杰 邢金明
 第三组:组长:庞德才 成员:秦  妍 王杰伟 刘朝杰
 六、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按照《2011年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细则》执行。
 七、考核要求
 1.各单位要对此次考核工作高度重视,按照考核内容认真准备相关资料,如实汇报有关情况。各考核组在考核中要严格掌握考核标准,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要及时发现和总结各单位安全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经验,及时汇总考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2.各单位对考核组提出的问题要认真落实整改,特别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附:1.201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日程表
 2.2011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细则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安全生产  目标考核   通知                          
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1 年12月15日 

信息来源: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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