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高新区住建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依法惩处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8号)《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全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的通知》(豫建设计〔2023〕24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市住建局起草了《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实施信用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征求贵单位意见,请于2024年3月28日前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人:李中杰 马成龙 3303119
邮 箱:jzxfswzx@163.com
附件:
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实施信用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