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位工程造价员:
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审验登记工作的通知》(豫价协[2011]8号)要求,决定对全市工程造价员进行2011年度资格证书审验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验登记范围
凡持有《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证书号以豫090开始,且继续教育已经合格的人员,均须参加资格证书审验登记。
二、审验登记程序
1、(2011年11月21日-30日)持证人员登录河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Hncost.com),按“审验登记步骤”(见附件)要求输入相关验证信息,在核对网上所填信息无误后,按指令上传到市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2、(2011年12月1日--9日)持证人员完成网上信息输入,携带年检申请表到焦作市标准定额管理站办理审验登记手续。
3、(2011年12月12日--16日)焦作市标准定额管理站对持证人员提交的网上审验登记信息进行初审,将合格人员信息上传至省注册造价工程师协会;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及不合格人员名单分别汇总成册,上报省注册造价师协会。
4、(2011年12月19日--25日)省注册造价师协会复审后,在合格人员资格证书验证记录栏中加盖“2011年审验合格,有效期至2015年12月”印章和“河南省注册造价工程师协会工程造价员管理专用章”。审验登记工作结束后,对不合格和无故不参加审验登记的人员,将按照《河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注销其资格证书,并将其名单在全省工程造价员网络管理系统中删除。
三、其他有关事项
1、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工程造价员,不需要参加审验登记,需将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交回焦作市标准定额管理站,在今后的业务工作中以注册造价工程师名义执业。
2、未经审验登记的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自行注销。
3、此次审验登记中,持证人员如需变更从业单位,须按要求办理工作单位变更手续。
4、请各有关单位和各工程造价员相互转告,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各类信息、材料,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人:张玉萍 0391--3557270
附:工程造价员网上审验登记主要步骤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工程造价员网上审验登记主要步骤
一、登录“河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hncost.com);
二、在网站首页中找到“资质管理”,点击“造价员”图标,点击进入造价员管理系统。
三、点击“造价员网上登记”,在全省造价员名单中找到自己的名字(可输入“姓名”或“身份证号”,然后点击“查询”按钮)。
四、查询到个人资料后,点击信息栏任意处。
五、在弹出的对话框里输入个人身份证号或准考证号,然后点击“确定”按钮。
六、点击“造价员审验登记”,添加2011年工作业绩,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资料”(打“*”号为必填项目)。
七、确认填写信息无误后,点击“上报年检资料”。
八、打印年检申请表两份,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规定时间内到焦作市标准定额管理站办理审验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