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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4-01-10  阅读次数:3453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市住建局严格按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工作要求,积极行动,主动作为,本着实事求是和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讲求办理质效,圆满完成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现将办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市住建局共承办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20件(主办15件、协办5件)、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12件(主办9件、协办3),内容主要涉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维修、建筑业绿色低碳发展、建筑市场监管、传统村落保护、农村风貌管控、幼儿园配建、问题楼盘化解等关乎我市城建工作长远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方面,充分体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关注、关心和支持。尤其是加快打通断头路、道路维护保养、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等问题被多位代表、委员提及,并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建议,对加快我市城市发展意义重大。

截至711日,承办的建议、提案已全部答复完毕,并按要求以正式文件分别答复各位代表、委员,同时在焦作市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和政协提案网办理平台及时对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进行了公开答复,以四个百分百实现四个满意即:单位领导参与率100%,见面沟通率100%,按期答复率100%,承诺兑现率100%实现四个满意,即:办理态度满意、办理过程满意、办理方法满意、办理效果满意。

主办的24件建议提案在前期充分调研、协调、沟通的基础上形成答复意见,得到了各位代表、委员的充分肯定,12件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为“A”8件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为“B”4件为“C”协办的8件建议提案也与主办单位进行了充分沟通,密切配合相关工作开展。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上,市住建局一贯高度重视,始终坚持高质量、高标准、高要求,不断强化措施,创新办理方式方法,不单纯地就建议办建议、就提案办提案,而是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与代表委员们沟通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作为向代表委员们征求对办理工作及单位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的大好机遇,得到了代表委员们的充分肯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严密组织议案分办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的办理是一项系统性工作,我们在分办环节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的制度机制,确保办理任务及时落实到岗,责任到人。

一是明确标准。通过焦作人大履职平台和焦作市智慧政协综合管理平台接收到市住建局承办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后,组织相关责任科室认真学习《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暂行规定的通知》(焦政办﹝201866号)精神,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和要求,保证办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强化领导。把人大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促进建设工作的强大动力,作为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作为检查工作的一面镜子。同时对办理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明确主要领导是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协调并组织各科室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的办理工作网络,做到每件建议、提案落实到职能科室和责任人。同时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群众呼声高、办理难度大的建议、提案,坚持“一把手”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督办,参与办理,确保成效。

三是确保实效。为保证高质、高效完成办理工作,各承办科室把建议办理工作列为上半年的重要工作来抓,坚持“三先三后”原则,及时研究办理意见,提出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局办公室加强办理过程中的动态管理,根据建议、提案办理的新变化,及时提出规范化的办理要求,纠正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科室把解决问题的措施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认真开展调查研究

市住建局承办的建议和提案,不仅是人大代表和委员对城建工作意见、建议的集中体现,也反映了社会各界对进一步做好城建工作的要求和期望。今年,我们专门强调通过建议办理促进城建工作进一步发展,要求承办科室不应只停留在让代表满意的程度上,还要以此为契机,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着力解决实际工作中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把办理工作转化成破解城建难题的重要手段,提高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对所有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准备解决额建议、提案,我们均要求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上门向代表详细介绍有关工作进展情况,自觉地把代表、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融入到项目的推进中去。

(三)加强沟通密切配合

一是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各承办科室在着手办理前,对代表反映的情况不够明确的,及时采取面商方式,与领衔人进行沟通,直接听取他们的意见,了解所提建议的原意、背景和办理要求;经过实地调研,形成初步答复意见后,主动沟通联系,征询对初步答复内容的意见,意见一致后正式答复。

二是加强办理部门之间的沟通。对协办件给予密切配合,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答复意见;另一方面,抓好内部沟通。对涉及两个以上科室办理的提案,主办科室积极主动联系,会办科室及时将意见送主办科室,并由主办科室将意见综合整理后及时办复。特别是会办件,我们不但积极与代表沟通,还主动与其它会办单位沟通联系,努力争取达到代表的满意。

(四)规范答复力求满意

一是办理过程力求规范。我们从建议提案的分发、起草、审核到印制、发文、报送等各个环节,都明确了规范的办理程序,以责任制为核心,答复内容讲求充实,文件印发讲求细致,对每一个环节都力求做到一丝不苟、严谨有序。

二是办理结果力求满意。通过动态化管理,有效监控建议案办理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人性化地处理各种复杂事项,确保建议高效、高质办理,力求代表对办理结果满意。一时难以解决的,主动上门沟通,做好解释说明,特别是对限于现实情况,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耐心细致地向代表解释,取得代表的理解,赢得支持。

三、下步工作打算

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是一项贯穿全面、循环往复的工作,建议提案的内容始终是我们的工作目标和重要参考依据。虽然我们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中作出了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建议提案办理任务,但有些结果与代表委员们的期望和要求仍有些差距,如对一些受规划、政策、财力等条件限制的建议提案,在办理过程中难以突破,个别建议提案办理质量不够高。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工作抓落实是目的,办理满意是目标”的工作思路,不断深化创新办理工作,确保承诺事项落实到位,抓出成效,努力将“B类”件办成“A类”件,切实把代表委员反映的民情民意真正落实到城建各项工作中去。

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建议提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把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作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虚心接受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批评和监督,积极采纳代表、委员提出的良好建议,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努力整改、不断完善,以代表满意、委员满意、人民满意为标准,努力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做得更好。 


信息来源: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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