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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二季度动态评价通报
发布时间:2011-08-22  阅读次数:3445

            
                        焦建标定[2011]9号

             关于焦作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2011年第二季度动态评价检查情况通报

各造价咨询企业和驻焦分支机构:
      根据《关于开展焦作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动态评价工作的通知》(焦建标定[2011]5号)文件要求,焦作市标准定额管理站于2011年7月对全市6家造价咨询企业和1家驻焦分支机构的机构建设、合同签订、成果质量、档案管理和社会评价等方面进行了动态检查评价。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动态评价整体情况良好
    4月份以来,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共签订咨询合同17项,涉及工程造价17798.85万元;完成成果业绩44项,涉及工程造价25396.26万元,咨询业务收入43.78万元,社会评价反映良好。同时,咨询企业积极配合市标准定额管理站,开展全市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调研和安装定额意见征集活动;七一前夕,各咨询企业组织优秀造价从业人员到革命老区参观学习,重走革命路,传承红色精神,并向老区的孩子们捐赠图书、文体用品,送去关爱与帮助,以实际行动庆祝建党90周年。经综合测评,第二季度排名前2名的为河南泉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77.25分)、河南瑞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77.1分),最后2名为河南蓬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驻焦分公司(55.2分)、河南德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58.5分)。
    二、存在问题
    6月14日,市定额站对存在严重问题的5家造价咨询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单位认真分析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下大力气予以整改。但是,经二季度动态检查,发现大部分造价咨询企业仍存在不少问题。重点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工作主动性不强、不认真。个别企业不能按时办理咨询合同、业绩登记备案,拖拖拉拉,管理部门不催不办,再三催促,仍迟迟不办;资料上报不完整、数据填写不准确,缺项空项严重,甚至以各种理由减少备案项目登记;对造价咨询、动态评价制度文件学习不深刻,掌握不到位,工作重复返工,第二季度只有1家造价咨询企业能够一次通过登记备案审查,严重影响了整个动态评价考核工作的进度.
    二是整改力度较小,成效差。截止7月30日,各整改单位都上报了整改报告,但是报告空洞无力,无查找原因、无改进措施、无整改时限;还有的整改报告一稿与二稿类同、今年和去年的相似,敷衍了事;在实际工作中,整改效果较差。有的企业专职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符合资质达标要求,但至今未采取任何措施予以解决;还有的企业在成果报告中存在严重计价错误,但听之任之,拒不向委托方出具修改意见;说明这些咨询企业根本没有清醒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没有认真查找分析管理不善的原因,没有在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等方面下硬功夫,整改只是走过场,走形式。
    三是开拓市场不努力,业绩少。第二季度,全市造价咨询企业成果业绩完成总数较上季度减少三分之一,有2家咨询企业未签订任何咨询业务合同,河南德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各项业绩均为零,基本上未开展造价咨询业务。同时,各企业业务范围仅停留在本地区,没有走出去开拓市场;业务水平仍停留在传统编制招标控制价和编制预算、审核结算,没有向工程建设全过程控制方面扩展和延伸。
    三、下步工作要求
    9月份,全省将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行为监督检查,焦作市标准定额站将把此次监督检查与第三季度动态评价相结合,严格按照《河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检查情况表》内容进行检查,并将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情况,市场(项目、价格)信息库、典型案例库、专家信息库建立情况以及工程造价标准体系目录建立情况和各单位整改情况列入检查重点。希望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下大力气予以整改。对于此次检查仍不合格的企业,将按照有关规定上报省住建厅按程序撤回资质证书,并将处理结果在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
    附:1、焦作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2011年第二季度评价表
       2、焦作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机构建设2011年第二季度评价表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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