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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建房有了监护者——全市1828个行政村建立健全农房建设管理协管员制度
发布时间:2023-10-31  阅读次数:25365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建立健全全省行政村农房建设管理协管员制度的指导意见》任务要求,我市积极建立健全市行政村建立健全农房建设管理协管员制度,截至2023年10月25日,在各县(市、区)和高新区下辖的1828个行政村,均明确了专职或兼职的农房建设管理协管员。建立了由村“两委”干部、党员或具备一定专业知识的志愿者、乡村建设工匠等构成的多元化农房建设管理协管员队伍,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发挥协管员常年扎根基层、熟悉基层的优势,履行农房安全“吹哨人”职责,推进农村地区既有和新建房屋常态化质量安全排查巡查,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建房活动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处置。

建立完善农房建设管理协管员制度,是贯彻落实省市现行农房建设管理制度、健全农房建设管理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对推进我市乡村建设行动具有积极意义。将对农村既有房屋安全隐患防范治理能力有效提升,新建农房质量安全监督指导工作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将由各县(市、区)为主导,分批次完成对包括农房建设管理协管员在内的基层农房建设管理工作人员政策轮训,农房建设管理协管员要熟悉农房建设管理政策和农房安全常识,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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