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住建要闻
市住建局加强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1-06-28  阅读次数:3191

     近期,市住建局印发《焦作市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我市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的监督管理,规范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和使用各方的质量行为,确保预拌(商品)混凝土和结构工程质量。一是重点对生产过程和施工使用环节中的质量严格控制,明确生产、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相关责任,规范质量行为,在全市实行标准化质量管理;二是规范了建筑市场,加强了法制监督和管理,杜绝非法分包和不正当的低价竞标;三是承包单位与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签订合同详细填写混凝土技术参数、施工现场条件、现场技术负责人,报监理单位审查;四是搅拌站不断进行自我完善和发展,不断完善管理、规范行为、改进装备,加强新技术的研究,适应了现代混凝土拌制生产的要求;五是施工单位在应用商品混凝土的过程之中规范了自己的行为,监理单位发挥自己的监督管理作用,确保了工程质量;六是住建局和质量监督机构采取了定期和随机检查等方法,将企业质保体系、原材料检验、人员设备配置、生产工艺流程等内容做为检查重点,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通报了检查情况,以促进预拌混凝土企业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产品质量。

信息来源: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版权所有 河南省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焦作市站前路88号   电话:0391-3557200   传真:0391-3557211   邮箱: 3557200@163.com
网站标识码 4108000020   豫ICP备10205944号   

豫公网安备 410802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