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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五一”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22  阅读次数:4197

各县(市)住建局、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
    为认真做好2011年“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建设系统“五一”期间安全生产,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五一”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和重点
    (一)施工、监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施工、监理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履行职责情况。
    (二)各类起重机械设备的限位装置、保险装置的可靠性和灵敏性,基础是否有沉降等异常现象,地脚螺栓是否松动,附着结构与建筑物拉结是否牢固、可靠。
    (三)脚手架立杆基础的沉降情况、拉结点是否可靠、剪刀撑整体牢固性、扣件的紧固程度、安全立网平网的封闭、操作层脚手板是否满铺并固定牢靠、架体是否有变形情况。
    (四)模板支撑系统的整体稳定性、纵横向支撑拉结是否牢固、基础是否平整牢固。
    (五)临时用电检查漏电保护器的灵敏性、重复接地的可靠性,电缆是否有破皮老化,是否存在一箱多控等现象;临时用电是否达到“三级配电两极保护”、“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规范要求。
    (六)重大危险源是否按规定建立台账并公示,是否制定现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平网、安全立网等安全防护用具使用情况。
    (八)基坑、卸料平台、阳台、楼梯、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屋面等临边洞口防护情况及安全通道、机具防护棚是否按规定搭设。
    (九)各类起重设备操作、架子工等特殊工种岗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十)各建筑施工企业及所属项目部在“五一”期间各项安全措施的制定情况和值班安排情况。
    二、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市住建局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自查阶段(4月25日至5月3日)。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经理,监理单位的负责人和项目总监,带队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并做好记录。
    (二)抽查阶段(5月4日至5月11日)。市住建局组织检查组,对市区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抽查。
    (三)六(县)市住建局负责组织开展本区域内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住建局、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监督检查制度,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把手负责制。
    (二)各施工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及在建项目实际情况,抽调专人组成检查组,精心组织好本企业自查、自纠工作,要逐项目、逐栋楼地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该停工的要坚决停工,直至排除安全隐患。
    (三)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目前是建筑施工的黄金季节,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统一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
    (四)各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五)各县(市)住建局、各建筑施工企业于 5月4日前将本单位的“五一”期间安全检查方案、安全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信息来源: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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