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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2022年第2号)
发布时间:2022-01-18  阅读次数:2620

焦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2022年第2号)


近日,我省多地出现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现将进一步加强我市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扫码验码”管控措施


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场所要设置“疫情防控登记码”(即原“中原银行登记码”),严格执行逢进必扫,并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对无智能手机人员纸质登记个人信息。


已有疫情防控登记码的单位、场所和小区、村庄,无需重新申请;无疫情防控登记码的,向属地申请(联系方式附后)。


二、严格落实重点场所管控措施


(一)所有密闭型场所接待人数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严格落实人员戴口罩、测温、扫码验码、通风消毒等防疫措施,近14天有外地市旅居史的人员不得进入。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做好督查和指导工作,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重大传播隐患的场所要坚决予以关停,整改合格后方可开放、营业。


(二)饭店、餐馆等餐饮场所严格控制就餐人数,避免人员聚集,严格落实人员戴口罩、测温、扫码验码、公筷公勺、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提倡外卖、打包等就餐方式。


(三)全市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暂停经营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景区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近14天有涉疫城市旅居史的人员不得进入。


(四)公园、游园、广场等活动场所,严禁人员聚集。


(五)养老院、福利院、监所等特殊场所实行封闭管理,暂停探视。


三、严控聚集活动


坚持“不办、少办、小办”原则,严格控制展会、展销促销、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等活动,50人以上活动需向属地指挥部审批,100以上活动报市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减少农村集市庙会,严控集市庙会人员流量,严禁在集市庙会现场举办表演类活动。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量缩小规模,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


四、减少跨区出行


倡导在焦的市民和朋友就地过节,非必要不出县、不离焦。在外的焦作市民和朋友尽量留在当地过节,避免旅途中的感染风险;确需来(返)焦的,需提前通过“焦我办”APP进行防疫报备,或可电话联系社区(村)报备。


五、增强防护意识


请广大市民朋友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等良好习惯。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可疑症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主动进行核酸检测,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请符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条件的人员特别是儿童、老年人、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应及时主动接种疫苗及加强针,降低自身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筑牢人群免疫屏障。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后续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调整。


焦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8日


信息来源: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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