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件通知
关于推荐2010年度焦作市公用行业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1-13  阅读次数:3013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2010年是“十一五”收官之年,在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全市公用行业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公用事业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为进一步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对我市2010年度公用行业管理、安全生产、优质服务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推荐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主管部门参评奖项
  1、2010年度焦作市公用行业管理先进单位;
  2、2010年度焦作市公用行业管理先进个人;
  3、2010年度焦作市公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先进单位;
  4、2010年度焦作市公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先进个人;
  5、2010年度焦作市污水处理运营管理先进单位;
  6、2010年度焦作市污水处理运营管理先进个人。
  (二)企业参评奖项
  1、2010年度焦作市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不含供水和污水处理行业);
  2、2010年度焦作市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先进个人(不含供水和污水处理行业);
  3、2010年度焦作市公用行业优质服务先进单位;
  4、2010年度焦作市公用行业优质服务先进个人;
  5、2010年度焦作市城市供水行业先进单位;
  6、2010年度焦作市城市供水行业先进个人;
  7、2010年度焦作市城镇污水处理运营先进单位;
  8、2010年度焦作市城镇污水处理运营先进个人。
  二、评选要求
  (一)此次评选采取自愿申报、由下而上推荐、综合评定原则。
  (二)各单位要依据评选条件,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填写申报表,盖单位公章,附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两份,材料于2011年1月21日前报焦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用事业监管科,联系人:王国先,联系电话:3557221,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三)评选条件和申报表可从焦作建设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jzjsw.gov.cn
  (四)参加评选单位必须完成年度责任目标、安全生产目标及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
  (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根据上报情况统一进行综合评定后进行表彰。

 


附件:1.2010年度焦作市公用行业先进单位和个人名额
      2.焦作市公用行业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条件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三日

信息来源: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版权所有 河南省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焦作市站前路88号   电话:0391-3557200   传真:0391-3557211   邮箱: 3557200@163.com
网站标识码 4108000020   豫ICP备10205944号   

豫公网安备 410802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