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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度建设系统工作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2-17  阅读次数:3283

系统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二级机构、直属企业:
    为做好2010年度建设系统工作目标考核工作,通过考核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建设事业健康发展,市住建局决定对2010年度工作目标进行年终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2010年度建设系统工作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市住建局副局长李战胜任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蔡红卫同志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席小正同志任副主任,具体负责本次考核日常工作。
    二、考核内容
    各责任单位与市住建局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所列各项目标完成情况。
    三、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采取自查、听取汇报、现场检查、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程序包括:上报自查报告、听取部门汇报、现场查看、认定部门认定、综合评定等。
    考核结束后,由2010年度建设系统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将各单位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并提出考核和奖惩意见,报市住建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2010年12月17日至12月20日
    (二)考核阶段:2010年12月20日至12月24日
    (三)综合评定阶段:2010年12月27日至2011年1月6日
    五、考核要求
   (一)目标认定部门要准确提供各单位有关情况。涉及统计数据的目标,由局计财科负责认定;计划生育、军转干部稳定、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由局人教科负责认定;廉政建设目标、工作效能情况由局监察室负责认定;信访稳定、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宣传及领导交办的工作情况由局办公室认定;安全生产目标由局安监站负责认定。
    (二)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要按时上报自查报告。各责任单位在本年度受到的县处级单位部门以上表彰奖励的,要将有关获奖证件复印件或匾牌照片按时报送市住建局办公室,逾期不报的不再加分。
    (三)各责任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考核标准提交考核情况,杜绝弄虚作假或不负责任的行为发生。
    (四)参加考核同志要严格执行有关廉政纪律规定,严禁吃拿卡要,否则将严肃处理。
    对违背上述要求的考核单位和个人,市住建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年终各项评先资格。

 


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2010年目标考核日程安排

   一、考核人员
   席小正  刘成东  高宁平  吕大林  朱  伟  张红兵  李  欣
   二、日程安排
   12月20日
          上午:市招标办  市拆迁办  水务公司
          下午:污水处理厂  绿源热力公司
    12月21日
          上午:办公室  计财科  人教科  法规科  勘设科
          下午:定额站   抗震办  项目公司
    12月22日
          上午:公用事业科  建管科  监察室  城乡建设科  审批科  装饰科
          下午:工  会   通联站   墙改办
    12月23日
          上午:科林公司   优艺公司  中燃公司
          下午:质监站     检测站
    12月24日
          上午:民生大厅
          下午:河道办  安监站

 

信息来源: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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