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焦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中机构和人员划转移交工作的意见》(焦编[2014]32号)要求,拟对焦作市抗震办公室进行注销,所有与焦作市抗震办公室有债权债务关系单位和个人,请30日内与焦作市抗震办公室资产清算小组联系。
联系人:冯利丽,联系电话:3557217。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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