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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0-06-15  阅读次数:20637

                    目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焦作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焦作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焦作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焦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宜的通知焦编﹝2019﹞68号文件焦作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更名为焦作市建筑科技与装修装饰事务中心。规格相当于科级。核定人员编制6人,现在职4人,退休2人。单位性质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

(二)部门职责

负责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负责节能建筑的推广发展;负责全市建筑装饰行业发展、住宅产业化和建筑工业化方面的标准编制等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成果交流与推广应用;承担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的事务性工作;负责住宅性能及部品的技术服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焦作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主管单位是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下属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焦作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2020年收入75.99万元,支出总计75.99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2.45万元,减少14.08%。主要原因: 单位2019年退休一人,减少人员工资等费用。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2020年收入合计75.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5.99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2020年支出合计75.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35万元,占91.26%;项目支出6.64万元,占8.7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75.9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00万元与 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了12.45万元,下降14.08%,主要原因:减少人员经费的支出,2019年退休一人;政府性基金收支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75.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 0.22万元,占0.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5万元,占11.65%;卫生健康支出3.26万元,占4.29%;城乡社区支出60.65万元,占79.82%,住房保障支出3.01万元,占3.9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9.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13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2.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00万元。 比 2019年预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00%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00万元。预算数比2019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厉行节约,我单位未安排此项资金。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购置费0.00万元,比2019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

(三)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0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焦作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9.22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邮电费、劳务费、物业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9万元,比2019年减少0.17万元,下降1.81%,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9年,我部门对3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82.86万元。 2020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支出总额为 75.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7.1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2.22万元,支出项目共3各,支出总额6.64万元,其中预算支出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项目0个,支出总额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焦作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固定资产总额10.65万元,其中通用设备为9.64万元,占90.52%。其中,房屋建筑物0.00万元,车辆0.00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部门没有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六)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20年我单位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八、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与返退:对2017年4月份以前所征收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进行验收返退,对2017年4月份以前未缴纳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进行补缴征收。

附件:1、焦作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预算批复表  

              2、焦作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2020年6月12日


附件:

2020年部门预算批复表.xlsx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信息来源: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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