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市政府纠风办有关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活动的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纪检监察室和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有关人员,于2010年11月10日-12日对六县(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从整体情况看,大多数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制定下发了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了动员部署,开展了问卷调查、查找问题、民主评议及整改落实等活动,认真履行职责,提高服务意识,规范服务内容,工作作风和服务质量有了较大提高。从创建效果来看,六县(市)创建活动整体发展不平衡,修武县、沁阳市创建效果较好,其他县创建效果不太理想。
二、存在主要问题
虽然各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在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但是与省市创建标准相比差距较大,也落后于其他行业创建活动的整体水平。主要表现在:
(一)领导重视不够。个别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重视不够,没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要求,从业务上对辖区质量监督站进行创建活动方面的督促和检查,致使创建工作严重滞后。
(二)创建氛围不浓。部分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在创建活动中,无宣传标语口号,没有公开政务信息,创建活动宣传不到位,活动开展形式单一,创建氛围不浓。
(三)硬件设施投入不足。由于办公经费没有保障,导致部分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办公环境差,办公设施简陋,有的连工作人员办公场所都无法保障。
(四)创建活动资料不完善。有的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创建活动资料零乱,整理不规范;有的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不重视创建资料收集,内容缺项较多,远达不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的考核标准。
三、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考核验收迎检工作。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是今年政风行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创建工作已进入综合考核和总结阶段,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牵头抓好创建活动的各项组织工作;要积极与当地政府纠风办结合,督促质量监督站做好创建活动的总结和迎接考核工作。
(二)采取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对省、市督导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照标准,对号入座,采取得力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整改时间,切实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树立起建设系统质量监督站的良好形象。
(三)严肃纪律,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要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和支持,对创建意识淡薄、工作不力的站所负责人要进行责任追究,凡在今年省市县纠风办的明察暗访中被评为“群众不满意基层站所”的,将取消一切评优评先资格,建议当地政府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