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定额站,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全市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提高建设工程造价员的业务素质,根据《河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豫价协[2006]13号)的规定和《关于对全省工程造价员进行继续教育的通知》(豫价协[2010]7号)文件要求,决定对全市工程造价员进行2009—2010年度继续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和资质年检参加人员范围
凡在2008年12月31日前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的学习方式和内容
(一)学习方式:本次造价员继续教育采取网络教育学习方式。
(二)学习内容:《工程量清单实用计价技术》,包括:计算机评标技术→制定配套的招标文件及合理的评分办法→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时应注意的事项→合同价管理至竣工结算的管理→实施清单计价过程中有关问题解答等。
三、继续教育和资质年检的步骤
1、报名(2010年11月29日-12月3日)。各造价员持继续教育学习和资质年检登记汇总表(见附件1),到市标准定额管理站办理继续教育手续。
2、网上学习,打印继续教育合格证明(2010年12月5日-25日)。焦作市造价员登陆河南省工程造价信息网(http://www.hncost.com),点击首页右侧“造价员网络教育”,登录用户名是造价员本人的注册证书号,密码为造价员注册时本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开通造价员继续教育学习。在网上学完所有内容后(由于缓冲慢等问题,请耐心等待),打印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本市所有以豫060H、豫070H、豫080H开头的造价员证号在本时间段内开通,逾期将不能进行网络教育。
3、填写造价员网上资质审验资料(2010年12月5日-25日)。造价员完成网络继续教育后,登陆河南省工程造价信息网(http://www.hncost.com),点击“造价员”(或“工程造价员”),进入“造价员网上登记”个人主页,填写继续教育信息和资质年检资料,并上报(相关程序和步骤见附件2)。按照《关于做好2010年全省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审验登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全省网络审验资料填写工作到12月25日结束,逾期将不能进行网上填报资料。
4、办理资质审验手续(2010年12月27日-2011年元月7日)。各造价员持资格证书、执业印章、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和继续教育证书(职改办办理),到市标准定额管理站办理继续教育证书鉴章和资质年检等事宜。
焦作市标准定额管理站对持证人员提交的网上继续教育和资质审验登记信息情况进行审核,确定为合格后,将该持证人员网上审验登记信息上传至省注册造价工程师协会。
5、发放审验合格的资格证书和执业印章。所有造价员相关资料待省协会审核后,在造价员资格证书后加盖资质年检章,并换发新的造价员执业印章。
四、收费标准:250元/人(暂定,包含培训费、资料费、网络使用费、刻章费、年检审验费)。
五、有关要求:
1、继续教育是提高工程造价员业务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审验的必备条件之一,此次继续教育,是按照省注册造价师协会要求统一进行的,凡逾期未参加者,视为年检期内未达到继续教育学时要求,一律不得参加造价员资格证书的审验登记,不予换发新的执业专用章;
2、网络教育系统对学员所学课程自动累计学时,达到规定学时,直接在网上打印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3、此次审验登记中,持证人员如需变更从业单位或补办资格证书,请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见附件3)。
4、各县(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和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要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积极配合做好继续教育和审验登记工作,并按规定时间上报有关材料,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电话: 0391-3557270,3557228,3557269
附件:1、2010年焦作市造价员继续教育和资质年检登记汇总表
2、造价员资质年检网上登记程序说明
3、造价员变更和补办证书程序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下载:焦作市2010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