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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城市供水水质管理和水务公开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0-08-27  阅读次数:3825

各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各供水企业: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0年城市供水水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建设系统水务公开监督考核实施方案》要求,市住建局专门下发了文件,召开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组织有关人员于7月29日-30日对六县(市)供水水质管理和水务公开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市住建局召开供水水质管理和水务公开监督检查会议后,各县(市)建设主管部门、自来水公司对工作进行了传达落实,按照会议要求进行了资料准备。从现场检查情况看,绝大多数自来水公司能够按照省厅有关要求,采取措施,加强水质安全管理,开展水务公开相关工作。
    (一)水质管理方面。一是从水厂化验室建设运转情况看,孟州市、武陟县和修武县自来水公司建立了检测环境好、设备齐全的水质化验室,能够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的原水9项、出水厂9项、管网水7项常规指标进行水质分析和检测,检测报表内容符合要求;二是从水质抽样检测情况看,六县(市)自来水公司所检测指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有关要求;三是从自来水加药消毒情况看,武陟县、孟州市、修武县、博爱县自来水公司对所供自来水实施了正常的加药消毒工艺,并有投加记录,符合工艺要求。
    (二)水务公开方面。一是从服务宣传方面看,六县(市)自来水公司能够做到向用户发放供水服务承诺书、用户服务手册(指南)等宣传资料,向社会公开了水价信息、业务受理范围、办事程序、投诉电话等内容。二是从供水服务方面看,六县(市)自来水公司都设立了24小时供水服务热线,保证供水服务;对计划性停水,能做到提前24小时将停水影响范围和时间通过电视台滚动字幕告知用户;对突发性停水,各片区服务人员进入社区、家属区履行告知义务;特别是武陟县自来水公司采用手机“飞信”短信提醒方式,更加快捷地将供水服务信息传递给用户,值得其他自来水公司借鉴学习。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水质管理方面。一是部分县(市)自来水公司一直未能开展水质正常自检工作。如温县自来水公司仅依靠当地疾病控制中心对供水水质的定期监督检测,未能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建立厂级水质化验室或化验室未投入运行,没有开展水质的日常自检工作;沁阳市自来水公司没有配备化验人员开展正常自检工作。二是水质检测项目和频率不符合国家规定。如博爱县自来水公司虽然化验室设备齐全,但是水质检测项目、检测频率达不到国家规定。
    (二)水务公开方面。一是量化服务承诺不到位。除温县自来水公司外,其    他自来水公司尽管设立了用户服务中心,但是不能实现“一站式”供水服务。二是信息公示不到位。个别自来水公司没有设置专门的业务信息公示栏,没有公开岗位职责、供水安全生产状况、管网安全状况等内容;水务公开途径单一,没有利用报纸、网络等渠道公开供水信息。三是应急处置资料不健全。绝大部分自来水公司能制定较细的应急处置预案,但都没有形成正式文件下发;除武陟县自来水公司外,其他自来水公司均没有应急处置预案演练记录等资料。
    三、具体要求
    供水水质安全关系千家万户,责任重于泰山。各县(市)建设主管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属地管理原则,加强监管,采取得力措施,督促辖区供水企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并提出如下具体要求,抓好落实,真正让人民群众用上放心、合格的自来水。
    (一)建立厂级化验室。温县自来水公司要积极向政府反映争取资金,尽快购置供水水质检测仪器设备,建立符合国家要求的厂级水质化验室,开展供水水质自检工作,加强对供水水质的实时监控。
    (二)达到国家有关水质检测项目、检测频率要求。各县(市)自来水公司务必于2010年9月底前按照国家规定的检测项目、检测频率和有关标准、方法,定期开展原水、出厂水、管网水水质的正常自检工作,做好各项检测分析资料、报表的存档和上报工作。
    (三)完善水务公开有关内容。水务公开是一项长期、持续性的工作,各县(市)自来水公司要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的《建设系统水务公开监督检查评分标准》要求,完善水务公开相关信息,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公开到位、服务到位,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应急预案演练等资料并做好整理归档工作。
    各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将整改落实情况于2010年9月15日前书面上报市住建局,电话(传真):3557221。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信息来源: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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