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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9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9-03-20  阅读次数:22414

 

 

 

 

焦作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9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门 焦作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焦作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焦作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机构设置情况

焦作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内设科室共有7个,办公室、财务科、监督一科、监督二科、标准化科、综合科、市政科。

(二)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是受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对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建筑工程质量和质量行为实施监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和质量行为实施监督等等。

二、焦作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焦作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为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机构,无下属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焦作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300.17万元,支出总计300.17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19万元,增长5.70%。主要原因:人员支出、公用支出费用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合计300.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0.17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合计300.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4.26万元,占84.7%;项目支出45.91万元,占15.2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00.1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6.19万元,增长5.70%,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及工资调整;政府性基金收支增加0万元,增长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00.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0.83万元,占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2万元,占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20万元,占4.4%;城乡社区支出253.44万元,占84.4%;住房保障支出11.68万元,占3.9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00.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6.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在职人员文明奖、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7.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5.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培训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 比 2018年预算数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主要用于0。预算数比2018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减少(增减)0万元,下降(增长)0%。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7.72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11万元,减少1.39万元,下降主要原因:因今年对机关运行费统计的经济科目进行调整,不再包含“公务交通补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9年,我部门对2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45.91万元。2019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300.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36.5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7.72万元,支出项目共2个,支出总额45.91万元,其中预算支出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项目0个,支出总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固定资产总额111.54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14.37万元,通用设备59.72万元,专用设备19.7万元,车辆12.35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19年我单位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全部纳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八、监督管理:是指政府监督管理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行驶国家职权,对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控制等工作。

  附件:2019预算公开表.xls

                   2019预算批复表.xls

 

                          

2019年3月15日

 

 

信息来源: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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