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各公用事业单位:
入夏以来,我市持续出现高温、并伴有雷电、大风等恶劣天气,出现的供水管网爆管、高峰期燃气压力小等问题,影响了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为应对高温酷暑天气,做好夏季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公用产品正常稳定供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高温酷暑、大风等恶劣天气对公用设施正常运行的影响,要从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高度出发,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切实加强防范,确保公用设施正常稳定运行。
二、加大保障力度。各公用事业单位要分析行业特点,制定具体措施,加强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特别是供水企业、燃气企业要做好高温天气下安全供水、供气的保障工作,确保供水供气安全稳定供应。
三、做好职工防暑降温工作。各公用事业单位领导要深入一线,进一步加强对一线职工防暑降温措施的检查,切实改善一线职工的劳动条件,加强操作规程培训工作,保障工作场所和生产现场的通风、降温,及时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暑物品,防止发生高温中暑等事件。
四、加强应急保障工作。各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应对高温酷暑天气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加大应急物资、设备配件储备,适时组织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出现设施设备受损,要组织力量及时进行抢修,尽最大限度减少停水、停气事件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
五、搞好部门协调。针对雷电、大风引起的供电线路故障等问题,要做好与供电、消防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组织联合应急演练,并加强对薄弱环节、重点部门的巡查力度,杜绝大面积停水、停气现象发生。
六、确保信息畅通。各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要加强信息报告工作,对因高温天气造成的损失或事故,要及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要加强应急值守,落实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同时,要通过正常渠道按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有关停水、停气信息。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