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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督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0-06-28  阅读次数:6671

各县(市)建设主管部门,污水处理企业:
    针对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6月18日报道的我省周口市沙南污水净化中心和许昌襄城县嘉豪生态水务有限公司排污行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督查的紧急通知》。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作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有关专家于6月20日—6月21日对我市所辖的8座污水处理厂运营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基本情况
本次督查,现场查看了各污水处理厂设备运行、处理水量、岀泥量及污泥处置、在线监测和中控系统运行数据、主要设备运行记录、进出水水质化验记录、电费缴费记录等资料。从督查情况看,各污水处理厂设施正常运行,出水水质达标排放,其中康达环保水务公司第一污水处理厂、沁阳市污水处理厂达到满负荷运行,武陟县润天污水处理厂、修武县市政污水处理厂、温县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达到75%以上,而康达环保水务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厂、孟州盛方水务公司、博爱县污水处理厂达不到省厅规定的运行负荷率75%要求。
    二、运营存在问题
    (一)个别县对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拨付不及时,严重影响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如修武县市政污水处理厂。
    (二)因污水管网不配套,个别县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低,达不到省厅规定的标准,如博爱县污水处理厂。
    三、具体要求
    (一)各县(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把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健全城市污水处理厂监管制度和目标考核制度,真正把各项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县(市)要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镇污水处理运行绩效考核标准(暂行)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完善污水处理运行管理绩效考核体系,不断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水平。
    (三)针对本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所在县(市)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向政府领导汇报,拿出具体落实措施,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规范运营。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于2010年7月2日前书面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用事业科,联系电话:3557221。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信息来源: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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