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度部门预算
二零一八年十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机构设置情况
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11个职能科(室),7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
(二)部门职责
承担规范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监管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承担城乡建设科学技术推广应用、规范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监管规范装修装饰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监管规范公用事业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监管规范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负责城乡建设执法的监督监察,开展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指导城乡建设行业工会工作,承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许可、审批、审核、核准等事项。
二、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二部分
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收入30655.55万元,支出总计30655.5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9951.16万元,增长186.38%。主要原因:工程建设项目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收入合计14802.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75.15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327.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支出合计30655.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3.32万元,占2.56%;项目支出29872.23万元,占97.4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7475.1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7327.00万元,与 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3325.26万元,增长80.13%,主要原因:工程建设项目增加;政府性基金收支增加1697万元,增长30.14%,主要原因:工程建设项目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7475.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2.97万元,占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16万元,占2.0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93万元,占0.55%;节能环保支出2929.00万元,占39.18%;城乡社区支出4311.31万元,占57.67%;住房保障支出37.78万元,占0.51%.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83.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6.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96.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180.40万元 ,用于城市建设支出、城市公共设施、城市环境卫生、污水处理服务费、南水北调中线防洪影响处理工程等。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5.05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均为15.05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00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因公出国。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00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购置费0.00万元,与2017年保持一致,均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4.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等, 与2017年保持一致,均为14.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三)(三)公务接待费1.05万元,主要用于各级项目检查及督导接待,与2017年保持一致,均为1.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96.54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比2017年增加0.92万元,增长0.96%,与2017年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控制相关费用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052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8799.6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99.87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我部门对4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3150万元。 2018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 3844.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0万元,支出项目共5个,支出总额3844.82万元,其中预算支出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项目5个,支出总额3844.8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固定资产总额1330.46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948.82万元,车辆71.88万元。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18年我单位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附件:
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公开表
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批复表
2018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