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区河道管理处
2018年度部门预算
2018年10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市河道处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1、 市河道处2018 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市河道处2018 年度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
三、“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一部分
焦作市城区河道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为科级单位,没有内设机构。
(二)部门职责
焦作市城区河道管理处隶属于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主要负责城区河道及沿河两岸规划线以内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和行洪安全。
二、市河道处预算单位构成
焦作市城区河道管理处为独立核算预算单位,没有下属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市河道处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河道处2018年收入320.79万元,支出总计320.79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8.49万元,增长9.75%。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整。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河道处2018年收入合计320.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0.79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河道处2018年支出合计320.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79万元,占37.65%;项目支出200万元,占62.3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河道处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20.7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28.49万元,增长9.75%,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整;政府性基金收支增加0万元,增长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河道处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20.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0.44万元,占0.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1万元,占3.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76万元,占2.11%;城乡社区支出296.93万元,占92.56%;住房保障支出6.25万元,占1.9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河道处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0.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6.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在职人员文明奖、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4.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培训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00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减少(增加)了0.00万元,下降(增长)0.00%。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减少(增加)了0.00万元,较上年下降(增长)0.00%。主要原因:无此项开支。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2017年减少(增加)了0.00万元,较上年下降(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比2017年减少(增加)了0.00万元,较上年下降(增长)0.00%。主要原因:无此项开支。
(三)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比2017年减少(增加)了0.00万元,较上年下降(增长)0.00%。主要原因:无此项开支。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4.07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比2017年减少0.76万元,下降了5.12%,主要原因:人员基本工资基数调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我部门对一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00万元。 2018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200万元,其中支出项目一个,支出总额200万元,其中预算支出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项目1个,支出总额2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市河道处固定资产总额147.92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0.46万元,车辆0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我单位为独立核算预算单位,没有下属预算单位。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附件:1
市河道处2018 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2
市河道处2018 年度部门预算批复表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