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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1  阅读次数:17597

焦建2018〕173

各县(市)区住建局、示范区建设局,局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安全生产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制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继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明确各方职责,更好地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活动的通知》豫安委〔2018〕14号)、焦作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活动的通知》(焦安〔2018〕20)要求,市住建局决定在全系统开展一轮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目的

(一)活动主题

明责、尽责、知厉害

(二) 活动目的

1、重点解决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摆位不准确和红线意识不牢的问题。通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积极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红线意识,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住建系统健康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2、重点解决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对法定职责不清不明的问题。通过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制规定》、《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进一步落实政府管理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3、重点解决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底线思维不强的问题。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认真从全国范围内发生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中深刻汲取教训,增强戒惧之心和忧患意识,举一反三,警钟常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实施主体和对象

(一)实施主体

市住建局和县(市)区住建局。

(二)实施对象

1各县(市)区住建局、示范区建设局负责人。

2、市住建局和各县(市)区住建局、示范区建设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人

 

3、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

三、实施办法

(一)市住建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与局党组班子成员谈心,与各县(市)区住建局、示范区建设局组主要负责人谈心;各县(市)区住建局、示范区建设局组主要负责人与党组班子成员谈心。重点谈如何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二)市住建局和各县(市)区住建局、示范区建设局副职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谈心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与本部门领导干部谈心重点谈如何落实部门“三管三必须”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负责人与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谈心,重点谈如何依法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全体职工谈心,重点谈如何将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到岗位、落实到每位员工。

四、对话谈心方式和内容

对话谈心形式和具体时间安排,由实施人与谈心对象共同商定。对话谈心要安排人员做记录,不得以私下谈话代替对话谈心。对话谈心对象要积极配合,并在《安全生产责任明白书上签字。

对话谈心要保证有以下内容:

(一)参与谈心人员共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制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明确各方职责等话题进行沟通交流;

(三)研究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措施,对话谈心对象对履职尽责做出相应承诺。

五、活动时间和步骤

(一)时间安排

2018年9月至10月中旬。

(二)活动步骤

1、10月18日前,各单位、各部门要完成对话谈心工作。

2、10月23日前,各单位、各部门将开展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活动总结报市住建局安委会办公室。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对话谈心对象全覆盖。

(二)细化方案。各县(市)区住建局、示范区建设局要结合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别是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认真制订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活动实施方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周密组织。各对话谈心实施主体要认真准备相关资料,与实施对象共同商定对话谈心的形式和具体时间安排。对话谈心对象要积极配合。

(四)加强督导。各级住建系统要把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活动列和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活动安排部署不具体、活动开展不扎实、不认真的单位进行通报,并责成重新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3557281

附件1: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提纲

附件2:安全生产责任明白书

 

2018年910

 

 

 

 

 

 

 

 

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提纲

 

一、市住建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与各县(市)区住建局、示范区建设局组主要负责人对话谈心提纲:

1.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

2.把安全生产纳入党议事议程,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情况。

3.把安全生产纳入党成员职责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情况制定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并定期检查考核情况

4.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建设,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情况推动加强专业化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情况统筹协调各部门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5.推动将安全生产纳入全系统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衡量行业发展、工作任务成效的重要指标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情况。

6.严格安全准入标准,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明确本地区本系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依法领导和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7.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理论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情况。

市住建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与局党组班子成员,各县(市)区住建局、示范区建设局组主要负责人与党组班子成员对话谈心提纲:

1.组织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及本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情况。

2.局各科室、二极机构“三定”规定中明确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协助党组主要负责人统筹推进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等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情况。

3.组织、协调和督促人事、财务、纪检、党务等部门支持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加强领导班子和机构队伍建设,加大安全生产考核权重,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纳入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监督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将安全生产教育纳入培训计划情况。

4.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建设,指导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5.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建设,依法组织或者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情况。

6.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建设、信息化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教育培训、科技支撑等工作情况。

市住建局和各县(市)区住建局、示范区建设局副职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与本部门班子成员)对话谈心提纲:

按照党中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和《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履行部门监管责任情况。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负责人与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对话谈心提纲: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情况。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情况。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情况。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情况。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话谈心提纲: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情况。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情况。

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情况。

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情况。

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情况。

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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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明白书

 

 

   人:                    

谈话人职务:                    

 

  象:                  

谈话对象单位:                  

谈话对象职务:                  

 

 

焦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一八年

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要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对安全生产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深刻回答了如何认识安全生产、如何抓好安全生产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其要点,至少包含以下十个方面。

一是关于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的论述。总书记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牢牢树立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个观念。这个观念一定要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并强调“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不能要带血的生产总值。”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深刻阐释了安全发展的重要性,告诫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切实把安全作为发展的前提、基础和保障。

二是关于必须建立健全最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论述。总书记指出:“坚持最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什么是最严格?就是要落实责任。要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在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方面,总书记指出:“安全生产工作,不仅政府要抓,党委也要抓……党政一把手要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在部门监管责任方面,总书记指出:“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强化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责任,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在企业主体责任方面,总书记指出:“所有企业都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确保安全生产。”“中央企业要带好头做表率。中央企业一定要提高管理水平,给全国企业做标杆。”总书记的重要论述要求,无论是地方党委还是政府,无论是综合监管部门还是行业主管部门,无论是中央企业还是其他生产经营单位,都必须把安全生产责任牢牢扛在肩上,丝毫不能动摇,一刻不能放松。要构建全方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使领导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明确到位,从不同角度抓严抓实。

三是关于必须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的论述。总书记指出:“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关键是要作出制度性安排…”“这涉及安全生产理念、制度、体制、机制、管理手段改革创新。”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既有安全生产改革的总体要求,也有具体化针对性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都要从安全监管最薄弱环节着手,查漏润、补短板,不断推进安全生产创新发展。

四是关于必须强化依法治理安全生产的论述。总书记指出:“必须强化依法治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要坚持依法治理,加快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强化基层监管力量,着力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这是最根本的举措。”深刻领会总书记的重要论述,要认识到,没有安全生产的法治化就没有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只有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法治体系,采取严格的法治措施,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对安全生产造成重大影响的非法造法行为等顽症痼疾,才能真正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五是关于必须依靠科技创新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的论述。总书记指出:“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根本出路就在于创新,关键要靠科技力量。”“在煤矿、危化品、道路运输等方面抓紧规划实施一批生命防护工程,积极研发应用一批先进安防技术,切实提高安全发展水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要求我们,必须把科技兴安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大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提高安全生产本质化水平。

六是关于必须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治理的论述。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标本兼治,坚持关口前移,加强日常防范,加强源头治理、前端处理……”“要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想问题,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宁防十次空,不放一次松。”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安全生产的内在规律,要求我们必须从源头上管控风险、消除隐患,防止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事故发生。

七是关于必须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的论述。总书记指出:“要认真组织研究应急救援规律”,“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处突力量建设,确保一旦有事,能够拉得出、用得上、控得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总书记的重要论述要求我们,必须始终把做好应急救援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持之以恒加强应急能力建设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把好最后一道防线。

八是关于必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论述。总书记指出:“追责不要姑息迁就。一个领导干部失职追责,撤了职,看来可惜,但我们更要珍惜的是不幸遇难的几十条、几百条活生生的生命!”“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打到疼处、痛处,让他们真正痛定思痛、痛改前非,有效防止悲剧重演。”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振聋发聩,警示我们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时刻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放在第一位,对发生的事故要汲取血的教训,及时改进制度措施,毫不松懈,一抓到底。

九是关于对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的论述。总书记指出:“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每一个方面、每一个部门、每一个企业都放松不得,否则就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对安全生产工作,有的东一榔头西一棒子,想抓就抓,高兴了就抓一下,紧锣密鼓。过些日子,又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一曝十寒。这样是不行的。要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常、长二字,经常、长期抓下去。”总书记的重要论述要求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突发性、长期性,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兢兢业业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十是关于加强安全监管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论述。总书记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广大干部职工贯彻安全发展理念,甘于奉献、扎实工作,为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作出了重要贡献。”强调要“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督促落实到位。”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充分肯定了安全监管监察干部队伍付出的艰辛努力,同时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责任担当。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内容丰富,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把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坚决贯彻到各项工作中,既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经验,也是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遵循。

 

法律法规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明确的职责

1. 地方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和向全会报告工作的内容,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3)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职责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4)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建设,支持人大、政协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各方面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5)推动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6)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和政府、本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3)组织制定政府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并定期检查考核,在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三定”规定中明确安全生产职责

4)组织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与财政收入保持同步增长,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

5)严格安全准入标准,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本地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依法领导和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

6)领导本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推动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等工作,推动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3.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其他成员安全生产职责

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协调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政法、机构编制等单位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抓好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4.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常委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及本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

2)协助党委主要负责人落实党委对安全生产的领导职责,督促落实本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

3)协助政府主要负责人统筹推进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领导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等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4)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建设,指导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5)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依法组织或者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

6)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教育培训、科技支撑等工作。

5.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其他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及本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3)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4)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每年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5)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安全生产法》明确的职责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7项)。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7项)。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3.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18项,全国人大《<安全生产法>释义》第34页)。

4.地方政府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第八条、十一条、三十八条、五十九条、七十三条、七十七条、八十二条、一百零七条)。

《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 各级党委安全生产工作职责(6项)。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2)在统揽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同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党委常委会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本地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支持政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从机构设置、干部配备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系。

4)严格安全生产履职绩效考核和失职责任追究。加大领导班子考核中安全生产工作的权重,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中。支持同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安全生产相关违纪行为,依法依规落实对党员干部的责任追究。支持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惩治失职渎职犯罪行为。

5)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思想宣传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着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组织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和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相关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全面参与、主动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6)推动组织、宣传、政法、机构编制等单位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2.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职责(10项)。

1)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及同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2)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

3)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常务会议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部署本地安全生产重要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作用,组织、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行政责任追究制。

5)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加大对公共安全设施、应急教援装备、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监管执法装备等投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

6)严格安全准入标准,指导管控安全风险,督促整治重大隐患,强化源头管理,严厉打击或依法取缔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7)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制定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领导和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8)依照有关规定,负责或授权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督促落实问题整改。

9)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产业政策引导,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水平。

10)承担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3.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

 

(一)吉林白山“3·29”八宝煤矿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20133292156分,吉林省吉煤集团八宝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6人遇难12人受伤。41日,该矿不执行吉林省人民政府禁止人员下井作业的指令,擅自违规安排人员入井施工密闭,1012分又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7人死亡8人受伤。党纪、政纪处分10余人。其中,给予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谷春立记过处分;白山市市长彭永林记过处分,副市长王树平记大过处分;吉煤集团董事长袁玉清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党委书记张金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总经理贾立明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国务院决定对吉林省人民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吉林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

(二)山东章丘“5·20”保利民爆特别重大爆炸事故

20135201051分许,山东省章丘市保利民爆济南科技有限公司乳化震源药柱生产车间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3人死亡、1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600余万元。党纪、政纪处分10余人。其中,给予济南市委常委、副市长苏树伟记过处分,章丘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天东记大过处分,章丘市市委常委、副市长赵立元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山东省国防科工办主任王超英记大过处分。并对保利民爆济南公司董事长冯怀禄、总经理彭汉雷等11 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责成山东省人民政府、保利集团分别向国务院和国务院国资委作出深刻检查。

(三)吉林长春“6·3”宝源丰禽业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201363日,吉林省长春市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主厂房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共造成121人死亡、7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82亿元。党纪、政纪处分20余人。其中,给予吉林省副省长兼公安厅厅长黄关春记大过处分,长春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姜治莹(副省级)记大过处分,给予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李树田记大过处分。宝源丰公司董事长贾玉山、宝源丰公司总经理张玉申等19人被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国务院决定对吉林省人民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吉林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

(四)山东青岛“11·22”中石化输油管道爆炸特别重大事故

201311221025分,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中石化股份公司管道分公司东黄输油管道泄漏原油进入市政排水暗渠,在形成密闭空间的暗渠内油气积聚遇火花发生爆炸,造成62人死亡13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5172万元。对中石化管道分公司运销处处长裘冬平等15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党纪、政纪处分48人,给予中石化集团公司董事长傅成玉行政记过处分,中石化集团公司总经理王天普行政记大过处分;青岛市市长张新起(副省级)行政警告处分,市委常委、副市长牛俊宪行政记大过处分。同时,国务院责成山东省人民政府、中石化集团公司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

(五)江苏昆山“8·2”中荣公司粉尘爆炸事故

201482734分,江苏省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抛光二车间发生特别重大铝粉尘爆炸事故,共造成97人死亡、16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51亿元。对涉嫌犯罪的18名责任人已移送司法机关采取措施,对其他35名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给予江苏省政府副省长史和平,苏州市市长周乃翔记过处分。给予苏州市政府副市长盛蕾、徐美健记大过处分。给予昆山市市委书记管爱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给予昆山市市长路军,昆山市委常委、管委会副主任张玉林,昆山市政府副市长党建兵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对江苏省人民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其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

(六)上海外滩12·31拥挤踩踏事故

20141231日晚2335分许,上海外滩陈毅广场发生拥挤踩踏事故。致36人死亡,49人受伤。这是一起对群众性活动预防准备不足、现场管理不力、应对处置不当而引发的拥挤踩踏并造成重大伤亡和严重后果的公共安全责任事件。调查认定,对事发当晚外滩风景区特别是陈毅广场人员聚集的情况,黄浦区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思想麻痹,严重缺乏公共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对重点公共场所可能存在的大量人员聚集风险未作评估,预防和应对准备严重缺失,事发当晚预警不力、应对措施不当,是这起拥挤踩踏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黄浦区区委书记周伟、黄浦区区长彭崧在内的11名党政干部被党纪政纪处分。

(七)河南鲁山“5·25”老年公寓特别重大火灾事故

2015年5月25日19时30分许,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不能自理区电器线路接触不良发热,引燃周围易燃可燃材料,造成39人死亡、6人受伤。事故间接原因:康乐园老年公寓违规建设运营,地方民政部门违规审批许可,地方公安消防、国土、规划、建设部门执法监督工作不力,地方政府安全生产属地责任落实不到位。原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法定代表人范花枝、鲁山县民政局局长刘大钢、鲁山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梁凯、等31人被追究法律责任。鲁山县县长李会良、鲁山县委书记李留军等27人被党纪政纪处分。事故调查组责成河南省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

(八)天津港“8·12”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2015年8月12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的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165人遇难、8人失踪,798人受伤。事故直接原因是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集装箱内硝化棉在高温等因素作用下加速分解放热自燃,引起堆放于运抵区的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发生爆炸。调查认定,瑞海公司严重违法违规经营,安全管理极其混乱,大量安全隐患长期存在;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监管不力等问题。公安、检察机关对49名企业人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74名责任人员被党纪政纪处分,其中省部级5人,厅局级22人,县处级22人。责成天津市委、市政府向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责成交通运输部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

(九)深圳渣土受纳场“12·20”特别重大滑坡事故

2015年12月20日,深圳市光明新区的红坳渣土受纳场发生滑坡事故,造成73人死亡,4人下落不明,33栋建筑物被损毁、掩埋,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81亿元。调查认定,红坳受纳场没有建设有效的导排水系统,受纳场内积水未能导出排泄,致使堆填的渣土含水过饱和,渣土失稳滑出。调查认定,受纳场运营单位违法转包,经营单位未经正规勘察和设计,违法违规组织建设施工,现场作业管理混乱,对事故征兆和险情处置错误。深圳市和光明新区党委政府未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方针和法律法规,违法违规推动渣土受纳场建设;政府有关部门违法违规审批许可,未按规定履行日常监管职责。司法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53人,深圳市委市政府2名现任负责人和1名原负责人等49名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厅局级11人、县处级27人。调查组责成广东省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

(十)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2017年8月10日,陕西省安康市境内京昆高速公路秦岭1号隧道南口处发生一起大客车碰撞隧道洞口端墙的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6人死亡、1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533余万元。调查认定,事故直接原因是事故车辆驾驶人王百明行经事故地点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致使车辆向道路右侧偏离,正面冲撞秦岭1号隧道洞口端墙。事故间接原因是事故现场路面视认效果不良,车辆座椅受冲击脱落,有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地方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洛阳市人民政府落实道路运输安全领导责任不到位等。事故发生后,司法机关对28人立案侦查,有关部门对32名责任人员(河南省13人、陕西省10人、四川省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责成河南省、陕西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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