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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公用行业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6-10  阅读次数:3862
各有关单位:
    今年六月份是全国第九个“安全生产月”。为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要求,普及安全知识,进一步营造安全发展的社会环境,促进我市公用行业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发展,结合我市《关于开展2010年焦作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焦安监[2010]40)号文件要求,现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参加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使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进一步推动行业安全生产。
    二、活动内容
   (一)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宣传。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在新闻媒体宣传安全知识,或提供安全素材。
   (二)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0日为“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各单位要参加全市组织的咨询服务队深入基层宣传活动。
    其中,组建公用事业安全服务咨询队1支,人数20人(其中水务10人、中燃10人,各配车辆一台),并组织咨询队进社区咨询服务。6月10日早8:30在市会议中心前参加出发仪式。
   (三)6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为应急预案演练周。各企业结合实际安排演练一次。
   (四)组织开展各类安全培训教育活动。
   (五)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危险源的监控、防范、应急救援等措施的落实情况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帐,认真整改、逐个消号。
   (六)做好防汛工作。目前我市已经入汛期,各单位要按照预案要求,准备好防汛物资、队伍,做好演练应急救援等防汛工作。
   (七)开展安全文化“五进”活动。“五进”活动即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
    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将开展活动情况以信息形式及时报市住建局。活动结束后, 7月5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情况书面报市住建局事业科(联系人赵传智,联系电话3557221,电子信箱jzjwsyk@126.com)。
信息来源: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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