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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快节水型城市创建步伐力争2018年成功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2020年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
发布时间:2018-06-27  阅读次数:5081

我市加快节水型城市创建步伐
力争2018年成功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2020年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



       从近日召开的全市创建节水型城市推进工作会上获悉,我市将在市区范围内严格实施《焦作市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力争2018年创建成省级节水型城市,2020年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

       据相关资料显示,我市多年平均降水总量约23.3938亿立方米,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为4.1788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为5.4814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总量约为220立方米,占全国平均水平的十分之一。按照国际公认的人均500立方米为严重缺水标准,我市属于严重缺水地区。为加强城区节水管理,增强全民节水意识,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发展,我市根据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和省政府的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明确节水型城市创建任务。

      根据目标任务,我市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节水长效管理制度、城市节水统计制度、节水专项财政投入制度,修编完善城市节水中长期规划和海绵城市建设规划等,严格各类水价管理,执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制定鼓励使用再生水等城市非常规水资源政策。

       与此同时,我市必须完成综合节水、生活节水、工业节水和环境生态节水等方面的13项技术考核指标任务,具体内容包括:万元地区生产总值(GDP)用水量低于全国平均值的40%或年降低率≥5%;再生水利用率≥20%;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10%;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市场抽检在售用水器具中节水型器具占比100%;公共建筑节水型器具普及率达100%;鼓励居民家庭淘汰和更换非节水型器具;特种行业用水计量收费率达到10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83%(不含电厂);节水型企业覆盖率≥15%;城市水环境质量达标率为100%,建成区范围内无黑臭水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

       我市对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高度重视,目前已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将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与“四城联创”工作一同列入中心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城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均已按照要求成立专门机构、抽调专职人员,正在分别制订操作性较强的创建工作计划,确保把每项考核指标、每项具体工作分解落实到位,为迎接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验收工作作准备。

信息来源: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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