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焦建〔2018〕53号
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开展“文明使者”志愿服务活动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相关企业:
现将《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文明使者”志愿服务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2018年4月1日
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文明使者”志愿服务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局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省级文明单位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局党组决定,在全局组织开展“文明使者”志愿服务行动,充分展示住建队伍的社会责任担当和良好形象,根据市创建指挥部《关于开展“文明使者”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全国两会会精神为指导,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号召,认真履行住建队伍的职责,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优化城市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为我市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文明使者”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赵长占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国营任副组长,其他局党组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局机关各科室、二级结构、相关企业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文明办,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开展。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道路志愿服务活动
按照市文明办统一安排,我局负责路段为站前路(塔南路——车站街)南侧街道,路口为站前路与塔南路交叉口。
志愿服务内容:
1.在交通路口维护交通秩序,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行为进行劝阻教育,制止违规过马路现象。
2.规范车辆的停放秩序,保证车辆摆放有序,美观整洁,不占压盲道。
3.对市民乱扔烟头、纸屑等垃圾和在广场、绿地内遛狗、乱贴小广告等不文明现象进行监督和劝阻,分布区域内不得有烟头、纸屑等杂物及小广告。
4.协助城市管理人员做好分包区域内流动商贩、店外经营的劝阻和引导工作。
5.在所辖公交站点维护上下车秩序,引导市民排队上车。
6.人员配置:路段每30米1名的标准配备志愿者。
责任单位:一支部服务队、二支部服务队、三支部服务队、征收办服务队、质监站服务队、安监站服务队、河道处服务队、招标办服务队、科林公司服务队、绿源公司服务队、检测站服务队、项目公司服务队、佳居所服务队、科恒公司服务队、康达水务服务队、局项目办服务队、培训中心服务队、墙改办海绵办服务队、,共18个志愿者服务队。
(二)开展帮扶村志愿服务活动。
1.关爱帮扶村的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单亲家庭、残疾人等困难群众为重点,组织开展“邻里守望”志愿服务活动。
2.组织引导文化、卫生、法律、消防等专业志愿服务队进入帮扶村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3.按照每周一次的标准组织开展活动,并及时归纳整理档案材料。
4.我局对口的帮扶村为沁阳市太行办事处秘涧村,请各单位按照工作安排开展相关志愿服务活动。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局帮扶工作队。
(三)开展窗口单位志愿服务活动
1.在局东门岗设立“文明使者”志愿服务站,统一标识,功能配置齐全,提供便民服务。
责任单位:局文明办。
2.在供水、供气、供热营业厅设立“文明使者”志愿服务分站。要因地制宜配备桌椅、便签、水笔、气筒、针线、老花镜、地图等物品,悬挂醒目的“文明使者”标识、志愿服务制度、服务项目,安排专人值守,佩戴统一的标识,提供便民服务。
责任单位:局事业科、焦作水务公司、中裕燃气公司、绿源热力公司。
四、活动时间
集中活动时间原则为9个月,即2018年4-12月份,从2018年4月1日开始。
一、路段:站前路(塔南路——车站街)南侧街道,活动时间为每周五上午8:00-12:00。
二、路口:站前路与塔南路交叉口,活动时间为每周五早7:30—8:30,下午5:00—6:00。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市文明委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纳入省级文明单位创建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各服务队要加强对“文明使者”志愿服务行动的保障,落实队长责任,合理调配人员,做好知识培训、物品配备、时间调配等工作安排,我局将文明创建工作做为中心工作安排部署,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创建任务,出现问题严格追责。
(二)统一标准。路段路口志愿者需统一着志愿服务执勤服,活动前到局文明办领取,活动后及时交还局文明办。供水供气供热服务窗口志愿者需着“文明使者”志愿服务服和佩戴印有“文明使者”志愿服务标识的袖章,所需物品由各责任单位自行配备。
(三)严格纪律。各服务队要依据本方案,按照路段路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要按时到岗到位、尽职尽责、无私奉献,坚决避免脱岗漏岗、敷衍应付,和其他有损城市形象的现象发生,真正使志愿服务成为引领社会文明风尚的标杆,局里要不定期督导检查。
(四)完善台账。各服务队要及时建立完善志愿服务台账,并加强信息上报工作。各服务队台账和活动开展情况(包括图片、文字)要于开展活动后的3天内报至zjjwmw@163.com邮箱。
附件:市住建局“文明使者”志愿服务时间表
附件
市住建局“文明使者”志愿服务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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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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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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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岗服务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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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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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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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至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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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部服务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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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琰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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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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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至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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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部服务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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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芳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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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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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至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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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部服务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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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明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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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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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至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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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办服务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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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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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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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至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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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站服务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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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守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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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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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至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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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站服务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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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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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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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至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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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处服务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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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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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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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至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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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办服务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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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六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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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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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至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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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林公司服务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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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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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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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至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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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源公司服务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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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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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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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至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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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站服务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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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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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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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至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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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司服务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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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小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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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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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至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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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居所服务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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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春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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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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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至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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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恒公司服务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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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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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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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至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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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水务服务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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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德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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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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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至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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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项目办服务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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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成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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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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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至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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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中心服务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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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秉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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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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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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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改办海绵办服务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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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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